台美新签「特权、免税暨豁免协定」 驻外更多保障

记者陈佳雯台北报导

外交部5日证实,驻美代表金溥聪美国在台协会执行理事施蓝旗(Barbara Schrage),昨日在美国华府签署了新订的「特权、免税暨豁免协定」中英文约本,这份协定将更合乎时宜,提供双边派驻人员更多法律保障。

▼外交部。

「特权、免税暨豁免协定」是台美于1980年10月2日所签署,经过32年的时间,台美两边都认为,确实有必要更新、厘清并增加更多法律保障的必要,毕竟当前时空环境,与1979年双方中止外交关系时极为不同。

最后双方达成共识,依据平等互惠原则,新协定除了保留1980年版本中双方机构及派驻人员所享有的特权、免税暨豁免待遇外,同时还增加了双方代表机构派驻人员及其家属的法律保护,包括豁免于刑事管辖、不受逮捕拘禁、豁免作证义务财产保护等,新协议规定更加周全

外交部表示,双方都期盼透过新协定的签订,使双方机构及人员更能发挥其功能,也能获得更适当的保障,以利双方进一步推动提升关系。

外交部强调,马政府秉持「低调、零意外」原则,务实推动台美的关系,目前双方不仅恢复互信,也展开各项层面交流对话合作,无论在高层互访、安全合作、人员交流及经贸关系等均有重大进展

对于新的协定,外交部认为,这已经反映出良好的基础。从当初开始进行检讨到完成作业,前后只花了将近一年的时间,对于这样的成果,外交部也感到相当欣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