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检:台湾非主权国家 刘姗姗无豁免权

政治中心综合报导

外交部驻美国堪萨斯(Kansas)办事处官员刘姗姗涉嫌虐佣,在当地时间10日下午遭联邦调查局(FBI)逮捕。负责的检察官表示,刘姗姗无法享有外交豁免权,因为「台湾不被承认是主权国家」。

▲驻堪萨斯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处长刘姗姗。(图/翻摄自驻堪萨斯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

检方指出,刘姗姗要求菲律宾女佣每天劳动16至18小时,每周至少必须工作6天,支付的月薪却只有400至450美元,低于她在合约中的承诺。根据合约,女佣每周工作40小时,月薪1240美元,超时工作须附加班费

检方表示,刘姗姗还要求女佣不得擅自离开住所,并以摄影机监视行动,还恐吓对方如果不配合,将被递解出境。今年8月底,女佣在一名菲国男子协助下,离开刘姗姗住所,向警方求救。

刘姗姗涉嫌触犯「外籍劳工契约诈欺罪」,当地时间10日下午遭FBI干员逮捕。检方说,过去虽然也有外国驻美官员被控虐庸,但刘姗姗是被控以诈欺手段雇佣的第一位。据悉,该罪最重可被判刑5年。

对于刘姗姗被捕,外交部感到十分惊讶,认为台美在1980年已签署「台美特权、免税暨豁免协定」,美方逮捕刘姗姗已严重违反此协定。不过,负责此案的检察官辛西亚‧柯德斯接受NBC电视新闻访问时说,刘姗姗无法享有外交豁免权,因为「台湾不被承认是主权国家」。

另外,据《联合报》报导,有相关人士透露,此案是否适用于台美豁免协定,可能还有解释空间,就其了解,我外交人员在美没有完全豁免,只有功能性豁免,例如开车上班撞死人,可享有豁免,但如果是私人时间开车去看电影撞伤人,就没有豁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