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姗姗穿囚衣戴脚铐出庭 赔8万美金近日遣返

国际中心/综合报导

美国密苏里州西区联邦法院同意前驻美堪萨斯办事处长刘姗姗认罪协商遣返的协议后,刘姗姗透过律师交付检方的8万余美元、约台币240万元赔偿金,将正式转交给2名外佣合约诈欺案受害人并接受递解出境。刘姗姗在法院声泪俱下表示对所为感到后悔并不再犯错。

刘姗姗于去年11月10日遭美国联邦探员以外佣合约诈欺罪嫌拘捕,召开两次预备庭,由于全案牵涉甚广,刘姗姗与律师决定提出认罪协议,以求速战速决,但法官认为,需要更多时间了解全案,并未当庭同意协议。全案于美中时间27日上午10时(台北时间28日零时)宣判

64岁刘姗姗在主审法官凯斯(David Gregory Jays)要求下,依规定身着橘色囚衣,穿戴手镣脚铐出庭,遭羁押2个半月后,除了头发较长外,面对关键的判决庭神情平静,期间并与外交部人员挥手致意。

刘姗姗在庭讯期间并未多发言,但在法官宣布接受并同意认罪协议前,主动要求对全案首次提出个人说法。刘姗姗表示,「对于过去所为感到后悔,个人犯了错误,造成各界不便感到非常抱歉,过去发生的是生命中非常糟糕的一件事。」

刘姗姗声泪俱下表示后悔并不再犯错

刘姗姗声泪俱下继续说到,「过去2个多月拘留期间,想了很多,希望有机会重新回到正常生活,在未来做好人,继续为社会效力。」刘姗姗希望法官接受认罪协议,重新找回自我与尊严。驻美代表处与堪萨斯市办事处官员都在庭旁听。

审判双方对判决前调查报告都没有异议的情况下,进行相当快速,约30分钟即完成同意认罪遣返决定;对于遣返安排,凯斯认为刘姗姗必须自负约4700美元的遣返费用,在确认刘将支付款项后,同意进行遣返安排。至于何时返台尚不清楚,但预料可在数日内实现。

主审法官凯斯在宣布判决后,也发表简短谈话,凯斯说,「包括院方、检方、辩方及政府各界都高度关注此事,全案关键在美国宪法人权与尊严的保障,刘姗姗过去经历足为表率,对社会奉献所长,法官个人也对案件至此感到不解与困惑。」

凯斯指出,「刘姗姗没有犯罪纪录,全案参与的院方与检方都陷入挣扎与思考,但刘主动提出赔偿,受害人也接受,所以同意协议。」

凯斯对刘主动提出足额赔偿感到满意,并解释全案延至今日结案的原因。凯斯认为,由于两名菲籍外佣一人在菲律宾,一人在堪萨斯市,无法速审速决,加上全案复杂才会延迟至今日,凯斯慰问刘遭羁押多日造成的不便。

赔偿2名菲佣约240万元台币

根据密苏里州西区联邦检察署的公开资料,2名当事人均以全年无休,周一至周六每天工作17小时,周日工作8.5小时,每日超过8.5小时基本工时与周末另计加班费总计;第一名当事人可获得去年3月6日至8月10日,共计2万3261美元的赔偿金。

第二名当事人由2009年11月12日工作至2010年12月2日,可获得5万6783美元的赔偿金,两笔金额共计8万44美元。由于法官在开庭期间,未对金额有意见,刘案宣判后,2名当事人将可顺利获得赔偿。

2名在检方调查中,被称为女性受害者1与2的菲律宾籍帮佣,因2000年通过的美国贩卖人口暴力受害者保护法案,获发T签证,2人均有在美永久居留、合法工作及亲属移民权利

刘姗姗在认罪协商中同意赔偿2名女性当事人,「概括承受」所有工时,并同意以个人身份支付赔偿与诉讼费用

刘姗姗辩护律师沃肯(James Wirken)庭后指出,「刘姗姗的声明在与家人商讨后,经中文转译英文提出。虽然个人在台湾没有执业权,她在美国已经接受惩罚,回台湾不应再受第2次责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