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暂不接受认罪协议 刘姗姗穿囚衣还押

国际中心综合报导

堪萨斯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处长刘姗姗因涉嫌外劳契约诈欺罪名,台北时间19日第2次召开预备听证庭,律师沃肯(James Wirken)与检察官确定认罪协议书上的内容,刘姗姗随后在协议上签字。但是主审法官暂不接受刘姗姗的认罪协议,使得全案认罪、缓刑及递解出境法律策略受到拖延,刘姗姗沉默接受结果,并感到不安。

刘案再次开庭,刘姗姗身穿橘色囚衣,戴着脚镣手铐,在法警陪同下步入法庭。刘姗姗的妹妹与律师沃肯一同前往法庭,刘姗姗的妹妹一下车拔腿就跑,不愿让媒体拍摄。沃肯进到法庭后,与驻堪萨斯市办事处副处长周道元商谈,再与检察官柯德斯(Cynthia Cordes)商谈,确定认罪协议书上的内容,刘姗姗随后在检察官与律师共同监视下,签署长达24项的认罪协议。

虽然检方与刘姗姗和委任律师沃肯达成认罪协议,但主审法官凯斯(David Kays)庭中一再质问刘姗姗是否了解协议及其后果,并不断向刘提出仍有正式审判机会,他并多次向刘姗姗说明,虽然法官接受认罪,刘本人也同意联邦调查探员提出的罪行调查,不过根据准则,法官可以同意,也可以不同意认罪协议。凯斯于庭特别强调,尚未接受检方与刘姗姗所属辩方共同签署的认罪协议,但未来会保持开明的心态来做决定。最后法官运用量刑前的审议权,延后决定是否接受协议,刘姗姗只得还押拘留所

沃肯在庭后向记者表示,对预备庭结果不感到惊讶,希望法官尽快考量接受认罪协议,这段期间最长可达72日,但希望法官能在几周内开庭。

赔偿2菲佣8万美元

根据密苏里西区联邦地方检察署公布的认罪协议第5项,建议刘姗姗在判刑后立即递解出境,如果法官接受协议,签发赔偿外佣的支票即可生效,如果协议遭拒绝,辩方也有权撤销协议。不过凯斯于庭中对这项关键的「认罪附带协议」(Binding Plea Agreement)兴趣不大,但对受害人的赔偿与安置多所关切。

法官在庭中,对诉状指外佣遭延长工时并未领足额薪水,以及刘姗姗限制其行动自由、恐吓遣返与装置摄影机监视,都表示同意调查结果。刘姗姗也表示,与外佣签署的工作合约个人名义聘雇,合约并未有政府工作职称。委任律师沃肯提出,刘姗姗以支票赔偿2名菲律宾籍外佣,并强调双方政府与当事人参与并同意协议内容,法官进一步询问赔偿金额与是否完成给付,柯德斯确认赔偿金为8万44美元,并已支付2名当事人。

沃肯说刘姗姗对结果沉默不语,并感到不安,不过,了解可能的最糟状况。他表示,至于刘姗姗穿囚衣,带手铐脚镣出庭,是由法官来决定。外交部专案小组与刘姗姗的妹妹都出席旁听,但预备庭结束后,都回避媒体,快速离开法院

由于刘案认罪协议中,放弃上诉与开庭审讯的权利,法官特别提醒,未来1个月内仍可撤回认罪,届时全案将回到原点,但刘姗姗仍有进行公平审判的机会。法官认为,无法于预备庭接受协议与安排宣判时间,加上下周美国感恩节假期将至,刘案下次开庭可能得等一段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