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暂不接受认罪协议 刘姗姗穿囚衣还押
驻堪萨斯市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处长刘姗姗因涉嫌外劳契约诈欺罪名,台北时间19日第2次召开预备听证庭,律师沃肯(James Wirken)与检察官确定认罪协议书上的内容,刘姗姗随后在协议上签字。但是主审法官暂不接受刘姗姗的认罪协议,使得全案认罪、缓刑及递解出境的法律策略受到拖延,刘姗姗沉默接受结果,并感到不安。
刘案再次开庭,刘姗姗身穿橘色囚衣,戴着脚镣、手铐,在法警陪同下步入法庭。刘姗姗的妹妹与律师沃肯一同前往法庭,刘姗姗的妹妹一下车拔腿就跑,不愿让媒体拍摄。沃肯进到法庭后,与驻堪萨斯市办事处副处长周道元商谈,再与检察官柯德斯(Cynthia Cordes)商谈,确定认罪协议书上的内容,刘姗姗随后在检察官与律师共同监视下,签署长达24项的认罪协议。
虽然检方与刘姗姗和委任律师沃肯达成认罪协议,但主审法官凯斯(David Kays)庭中一再质问刘姗姗是否了解协议及其后果,并不断向刘提出仍有正式审判的机会,他并多次向刘姗姗说明,虽然法官接受认罪,刘本人也同意联邦调查局探员提出的罪行调查,不过根据准则,法官可以同意,也可以不同意认罪协议。凯斯于庭中特别强调,尚未接受检方与刘姗姗所属辩方共同签署的认罪协议,但未来会保持开明的心态来做决定。最后法官运用量刑前的审议权,延后决定是否接受协议,刘姗姗只得还押拘留所。
沃肯在庭后向记者表示,对预备庭结果不感到惊讶,希望法官尽快考量接受认罪协议,这段期间最长可达72日,但希望法官能在几周内开庭。
赔偿2菲佣8万美元
根据密苏里西区联邦地方检察署公布的认罪协议第5项,建议刘姗姗在判刑后立即递解出境,如果法官接受协议,签发赔偿外佣的支票即可生效,如果协议遭拒绝,辩方也有权撤销协议。不过凯斯于庭中对这项关键的「认罪附带协议」(Binding Plea Agreement)兴趣不大,但对受害人的赔偿与安置多所关切。
法官在庭中,对诉状指外佣遭延长工时并未领足额薪水,以及刘姗姗限制其行动自由、恐吓遣返与装置摄影机监视,都表示同意调查结果。刘姗姗也表示,与外佣签署的工作合约以个人名义聘雇,合约并未有政府工作职称。委任律师沃肯提出,刘姗姗以支票赔偿2名菲律宾籍外佣,并强调双方政府与当事人参与并同意协议内容,法官进一步询问赔偿金额与是否完成给付,柯德斯确认赔偿金为8万44美元,并已支付2名当事人。
沃肯说刘姗姗对结果沉默不语,并感到不安,不过,了解可能的最糟状况。他表示,至于刘姗姗穿囚衣,带手铐脚镣出庭,是由法官来决定。外交部专案小组与刘姗姗的妹妹都出席旁听,但预备庭结束后,都回避媒体,快速离开法院。
由于刘案认罪协议中,放弃上诉与开庭审讯的权利,法官特别提醒,未来1个月内仍可撤回认罪,届时全案将回到原点,但刘姗姗仍有进行公平审判的机会。法官认为,无法于预备庭接受协议与安排宣判时间,加上下周美国感恩节假期将至,刘案下次开庭可能得等一段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