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品会员工因收取咖啡和口罩被炒鱿鱼?法院:败诉

(原标题:因收取八杯咖啡和两盒口罩就解雇员工法院二审判决:唯品会败诉)

一场因为八杯咖啡和两盒口罩引起的劳动纠纷案,在长达一年的法院诉讼后,近日终于落下帷幕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唯品会解除和员工吴某某的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需支付其赔偿金18万。

此案在社交媒体上引发热议。因为员工收取了八杯咖啡和两盒口罩就被炒鱿鱼,有网友表示疑问,是不是和客户吃饭都属于行贿受贿了;还有网友调侃,看来八杯咖啡+两盒口罩=一份工作

收取八杯咖啡和两盒口罩属于严重违规

民事判决书显示,吴某某2013年入职唯品会,直到今年四月被解雇,解除劳动关系前12个月平均工资为13140元。

唯品会方面认为,吴某某分别在2019年10月和2020年2月收受供应商南极杜某梅星巴克四杯,总计八杯咖啡供吴某某和小组成员饮用。此行为触碰《唯品会管理红线》第一条:收受不正当利益

此外,吴某某在2020年2月曾向杜某梅购买口罩两盒;在2019年1月至2020年4月期间,吴某某将本人花海仓内购账号借给公司人员用于购买内部高折扣福利商品。此两项行为违反《唯品会管理红线》第五条:利用职务之便或者公司资源为自己或特定关系人员谋利

而吴某某辩称,自己仅在不知情情况下接受过一次星巴克下午茶,共三杯,价值为112元。根据唯品会《员工手册》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显示,收受礼品属于正常商业行为,仅在礼品价格超过200元时需要上报并交于公司。

而向供应商购买口罩属于个人商业行为,吴某某已支付相应对价,与唯品会无任何关系。

另外,吴某某表示,花海仓App是唯品会向公众开放的购物软件,任何人都可以浏览使用,吴某某本人员工账号与其不相关联,不会存在泄密情况,并且私人账号的出借不构成利用公司资源为自己及他人谋利。

此案焦点在于唯品会解除双方劳动关系的定性问题,吴某某的上述行为是否构成了严重违反唯品会《规章制度》,达到需要解除劳动合同的地步。通过法院裁判文书界面职场发现,法官认为吴某某行为并未触及红线,并且唯品会存在选择性执法问题。

法院判决文书。图片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吴某某行为合乎情理,唯品会未尽管理义务

据广州中院判决书显示,吴某某饮用供应商提供的咖啡和疫情期间购买的口罩,均未超出正常的人情往来,不应认定违反唯品会的规章制度。其次,没有直接证据表明吴某某出借花海仓账号泄露唯品会机密。

不过界面职场发现,法院并未否认吴某某出借账号行为对唯品会造成的损失。判决书显示,吴某某将其内部账号出借至公司外部人员使用,某种程度上确实造成唯品会一定的损失,虽然不妥,却不至于被定义为“品行不端”、“严重违反《员工手册》基本行为道德规范”。

此外,内购商品虽然价格上有一定优惠,但商品本身存在一定的“瑕疵”,并不能全部以商品正常市场价值判定唯品会的利益损失。再加之吴某某出借行为涉及的金额仅为8262元,即使为特定人谋利,“无论如何也达不到严重程度。”

值得注意的是,法官格外强调了唯品会2019年1月至2020年4月长达一年多的时间内,没有对吴某某进行口头谈话、提醒或书面警告,未能及时履行相应的管理义务,而是任其发展后,选择最严厉的解除劳动合同处罚。

法律虽赋予用人单位制定规章制度的权利,但权利的行使并非毫无限制、随意自由,而系需以公平、合理作为基本原则。”法院判决书写道。

上海尊源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之焰认为此案的判决,可以避免让公司的红线成为选择性解除劳动合同的手段。

“选择性解除实际上就是我们说的秋后算账。”王之焰说,“公司发现了这样的违规情况,却不及时提醒员工注意,没有进行适当的告诫,而是直接做开除,这样的规则并不具有合理性。”

另外在“严重程度”的衡量上,王之焰认为用人单位通常可以在违规方面做层次的递进工作,比如先是警告,然后是记大过,可以根据具体的实际操作进行量化处理。

事实上,《唯品会员工行为奖惩办法》中有提到惩戒原则“以教育指导为主。对过失员工的处理,提高和改进为主要目的”“提倡渐进、累积的惩戒方式。”但在实际操作上,唯品会并未遵循。

二审判决引发网络热议,网友担忧如何不触碰公司红线

二审判决结果出来后,#唯品会二审败诉#、#如何看待唯品会职场红线#等话题在微博上迅速发酵,引起公众的热议。不少网友认为,唯品会本质上是其想借故开除员工,但又不愿意承担高昂赔偿损失

有网友称:“为了不赔偿员工的18万元,连喝几杯咖啡,买两盒口罩都算借口了,真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图片来源:微博截图

也有网友表示,不反对设置所谓的职场红线,但是要查清楚为什么这么小的事情就构成所谓的红线。许多网友表达了同样的担忧,是不是自己日常工作时,就会不小心触碰公司的红线,同样遭遇被解雇的命运。

知乎网友王瑞恩认为,翻旧账、找出员工工作中的瑕疵做文章,这并不是法律所鼓励的现象。

“法院的这一判决,对打工人来说是一种鼓励:别怂,如果发现公司的‘红线’只是为了选择性地执行,名为倡导价值观,实为变相解雇,那么该怼回去就要怼回去。”

知乎网友王瑞恩在话题下的回答。图片来源:知乎截图

据某公司HR透露,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这件事,在实操中是难度非常大、风险非常高的行为。

“大部分所谓的用人单位的单方面解除最后能全身而退,不是用人单位有多高明、多正义、多强大,而是劳动者因为这样或那样的原因不计较、不纠缠、不较真了。”

另一位HR同样表态,公司在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时,也应当遵循我国的《劳动法》。“企业规章制度再严格,也是合情合理且合法的情况下执行,不然损害的不止是劳动者权益,更可能损害了自己企业多年建立起来的声誉。”

王之焰提醒劳动者,日常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是员工的职业道德素养,但是当与领导起冲突,沟通无果情况下,要积极寻求专业人士建议,并同时固定好证据。此次劳动纠纷案法律之所以能够站在吴某某一方,也是因为她聪明地保留了充分的证据。

知乎网友陆骏秋律师同样表示,“劳动者无法举证,那律师真就是难为无米之炊,正因为劳动者有这份证据,才给了法官底气来支持劳动者,其他不过是锦上添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