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指令广西高院再审“百香果女童”遇害案,家属:“像看到一束光”

(原标题:最高法指令广西高院再审“百香果女童遇害案家属:“像看到一束光”)

新华社11月11日消息最高人民法院调卷审查原审被告人杨光毅强奸一案,其间被害人母亲提出申诉。最高人民法院审查决定,指令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对该案进行再审。

▲11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对“广西百香果女孩被强奸致死案”做出再审决定。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11月11日下午,河北驰舟律师事务所律师侯士朝告诉上游新闻报料微信:shangyounews)记者,被害人家属已经得知最高法指令广西高院再审的消息,被害人母亲情绪比较激动,“像看到一束光。”

此前,上游新闻刊发《

“百香果女孩”父亲十年前救落水儿童去世,家属申报见义勇为

》报道显示,2018年10月,广西灵山10岁女童杨某燕卖百香果回家途中,被同村男子29岁的杨光毅强奸后死亡。

相关法律文书显示,杨某燕被强奸伤害过程中,胃内容物反流进入气管支气管,气管被锐器刺破,血液直接流入气管、支气管,导致小燕机械性窒息而死亡。

2018年10月6日,杨光毅投案自首。2019年7月,一审法院广西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刑事判决,判处被告人杨光毅犯强奸罪,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7月10日,“百香果女孩”母亲与代理律师前往广西灵山县政法委递交申请材料。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杨光毅不服判决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3月作出改判,根据杨光毅有自首情节案件具体情况,撤销一审法院关于杨光毅犯强奸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判决;改判其犯强奸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对其限制减刑。

被害人家属的代理律师侯士朝称,被害人家属不服二审判决结果进行了数次申诉,主要申诉内容就是要求依法启动审判监督程序,撤销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019)桂刑终326号刑事判决书,重新认定杨光毅构成故意杀人罪、强奸罪、抢劫罪,改判杨光毅死刑立即执行。

侯士朝称,现在被害人家属终于等到最高人民法院的再审决定书。该决定书明确要求广西高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对该案进行再审”。因此,被害人家属和律师均认为,“撤销二审死缓判决,改判死刑立即执行”的申诉要求,将会有较大成功希望。

上游新闻记者 王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