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香果女童案」罪犯今执行死刑 家属:终于等到这一天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原审被告人杨光毅强奸案进行公开宣判:撤销原二审判决,改判杨光毅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图为广西灵山县人民法院。(中新社

2018年10月某日,大陆广西一名10岁女童背着刚摘好的百香果,到家中附近的卖百香果,换取32元(人民币,下同,约新台币137元),却在回家途中遭到同村29岁青年杨光毅奸杀,手法凶残,成为大陆全国瞩目案件。据广西高院2日消息,此案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百香果女孩被害案凶手杨光毅执行死刑。

「百香果女童案」遇害女童杨某燕家属表示,「等了两年多,终于等到这一天了」目前,杨某燕已安葬,家属将按照当地风俗择期为其办理后事,但家属尚未获得民事部分的赔偿。

杨某燕1岁左右时,爸爸救人去世,妈妈陈礼言一个人带5个孩子,靠种地和打零工维持生计。2018年10月4日中午,杨某燕独自卖百香果获得32元,杨光毅蹲守在她回家的路上,强行抱起扛上山行凶过程中,刺伤女童双眼和颈部,拿走32元并强奸女童,将女童浸泡水中、抛弃于山野。两日后,杨光毅在父亲的陪同下投案自首。

2019年7月12日,杨光毅一审被判犯强奸罪,判决死刑,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杨光毅不服判决提出上诉,称自己可能患有精神疾病,没有控辩能力,请求减刑。2020年3月25日,二审法院广西高院在审理时,考虑到杨光毅的自首行为对案件侦破起至关重要的作用,改判杨光毅犯强奸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对其限制减刑。

杨某燕家属不服二审判决,提出申诉,陈礼言委托河北驰舟律师事务所律师侯士朝王飞代理此案,经过律师走访当地发现,杨光毅曾有多次跟踪、搂抱、骚扰其他同村多名幼女的行为,骚扰幼女的地方有的还和上述奸杀案在同一地点,造成多名女孩产生心理阴影

2020年5月10日,最高院决定对广西高院二审终审的杨光毅强奸一案调卷审查。侯士朝、王飞律师通过查看现场、走访群众分析案情工作,同家属确定申诉请求,向最高人民法院递交申诉材料,主要内容为:杨光毅的犯罪行为同时构成故意杀人罪、强奸罪、抢劫罪,应当数罪并罚,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杨光毅的自首行为,不足以从轻。

2020年11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发布消息称,最高人民法院审查决定,指令广西高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对该案进行再审。2020年12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杨光毅强奸案公开宣判,撤销原二审判决,改判杨光毅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