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牢11年 好小子颜正国获假释出狱

地方中心台中报导

早年因演出「好小子电影而成名的颜正国因犯下掳人勒赎案,一度遭检方处死刑,坐牢11年后,法务部核准假释,台中地方法院已开出「保护管束裁定书」,台中监狱正等待台中地检署开出「保护管束令」,收到后开始相关作业流程,颜正国最快12日下午即可重获自由。

台中地检署表示,上午收到院方的「保护管束裁定书」,已着手发文「保护管束令」,预计下午发出,台中监狱就会按照流程让颜正国出狱。

1974年出生,今年38岁的颜正国以童星演出多部《好小子》系列电影,成长后因误入歧途于民国85年连续犯下毒品窃盗等罪,90年参与结伙绑架彰化施姓男子被捕,一度遭彰化地检署检察官依「惩治盗匪条例」求处死刑。

民国91年,「惩治盗匪条例」被废除,彰化地方法院法官改判15年有期徒刑,因在狱中表现良好,在台中监狱服刑11年后,二度申请假释出狱获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