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待动物加重刑责? 吃肉网友遭呛没资格投赞成票

生活中心台北报导

人类伤害动物到底应不应该接受更多责罚?最近脸书上发起了一个投票活动,投票主题为「您是否赞成虐待动物在现行法律上『加重处罚』呢?」2000多名网友中,绝大部分的人都投下应该「加重处罚」的一票,但也有网友表示质疑,认为吃素人才资格大声喊反虐待口号

▲清大毒狗事件让不少网友感到愤怒,花花带着无助眼神离开这个世界,也让清大同学PO文誓言要揪出凶手。(图/取自怀生社,已经过马赛克处理。)

近年来虐待动物的案件时有所闻,令人印象最深刻的就是被网友称为「杀猫魔」前台博士生李念龙,2008年李领养逾10只幼猫,将其中3只猫割尾剥皮,凌迟虐死,最后被依《动物保护法重判1年6月徒刑。今年3月也传出清大怀生社收养的狗狗「花花」遭可疑人士化学药剂毒死,让清大同学PO文誓言要揪出凶手。

有网友不忍再有更多动物受害,在脸书发起赞不赞成加重虐待动物的刑责,不少网友纷纷赞好,有网友主张以牙还牙,以相同方法处罚,让虐待动物的人能「感同身受」,也有网友表示这种虐狗的人大多心理变态,这次虐狗下次可能虐待人,还有网友表示,台湾应该引进新加坡鞭刑」的刑罚,将那些虐待动物的人打得皮开肉绽。

这一个投票活动,目前有12网友不赞成加重刑责,这12个人也遭网友责骂,有网友气愤表示,「那些投反对的人是平常有在虐待动物吗?」也有网友表示,那些犯人是因为害怕而投反对票。不过也有网友表示,真正吃素的人才有资格大声喊反虐待口号,别在大声喊完口号后,下一秒跑到KFC去大啃鸡腿,虐待1只动物比较残忍,还是吃牠的肉剥牠的皮比较残忍?

这一次的网路投票运动,目前人数只有2000多人投票,当然无法构成修法的条件,因此有网友表示,《动物保护法》若要修法成功还是要依靠议员或立委,也只能期待专门为动物团体发声与行动人选议员或立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