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药迷奸女同事 男重判8年

社会中心台北报导

桃园县科技公司任职的庄姓男子,两年前以即将离职为由,邀约女同事吃饭,结束后买了一杯咖啡渗入迷药给女同事喝下,趁女同事昏迷之际性侵得逞,台湾高等法院27日依加重强制性交罪,判他徒刑8年。

判决书指出,庄姓男子民国98年间以将离职为由,邀约女同事到海鲜餐厅吃饭后,涉嫌在买来的咖啡中渗入迷药给女同事喝,女同事饮后陷入昏迷,被庄男带到汽车宾馆性侵得逞,女同事不甘受辱向警方报案

庄男侦讯时否认性侵女同事,辩称聚餐喝了一点酒,担心遭酒测才会买咖啡解酒,因担心女同事安全,因此驾车到处闲逛,等女同事较清醒后,再载她返回公司。

法官认为,检察官采集女生保留的检体,确实与庄男相符,罪证确凿犯罪情节重大,法院一、二审均依加重强制性交罪,判庄男有期徒刑8 年。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