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仲彦指郝龙斌妻收钻案被判刑 最高法院撤销发回更审

童仲彦。(中时资料照)

台北议员童仲彦6年前在议会质询,并在会后接受媒体采访,指称时任台北市郝龙斌妻子高阆仙厂商价值约500万元的钻戒一审童男判无罪,二审改判他拘役59天,最高法院认为本案是否属于滥用议员言论免责权有待调查,撤销发回更审。

2012年11月15日童在议会总质询时,爆料指称承包花博新生高的承包商,透过刘姓珠宝商市价400到500万左右的钻戒给郝妻,质询结束后,他又在议会外接受媒体记者采访,强调他有证人录音等,证明高女收受厂商高价钻戒。

高女认为童的言论未经任何查证,损害她的名誉社会评价,愤而提起自诉控告童仲彦诽谤罪童则反控高女涉及诬告罪

台北地院认为童的行为虽然符合刑法诽谤罪构成要件,但议员有言论免责权,判他无罪,而高阆仙自诉诽谤,情节并非凭空捏造,无诬告犯意,也获判无罪,高女不服提上诉。

高院认为,童仲彦无法证明他的言论是真实,也未经合理查证,他爆料内容非对市政进行质询,而是贬损高女的名誉及品德,不受言论免责权保障,依诽谤罪将童男改判拘役59天、可易科罚金,本案因一审无罪、二审逆转有罪,例外可上诉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表示,议员质询时所为的言论及其使用的相关资料,须出于故意造假等,显然不符意见表达的适当情节致侵害他人法益,才算滥用言论免责权,童仲彦播放的爆料录音及内容,是否超越免责权范围应再调查,撤销发回更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