诬指郝龙斌妻收500万元钻戒 童仲彦改判6月定谳
前台北市议员童仲彦6年前在议会质询,并在会后接受媒体采访,指称时任台北市长郝龙斌妻子高阆仙收厂商价值约500万元的钻戒,一审将童男判无罪,二审改判他拘役59天,最高法院撤销后,台湾高等法院更一审依散布诽谤文字罪将他判刑6月、得易科罚金定谳。
2012年11月15日童在议会总质询时,爆料指称承包花博、新生高的承包商,透过刘姓珠宝商送市价400到500万左右的钻戒给郝妻,质询结束后,他又在议会外接受媒体记者采访,强调他有证人、录音等,证明高女收受厂商高价钻戒。
高女认为童的言论未经任何查证,损害她的名誉及社会评价,愤而提起自诉控告童仲彦诽谤罪,童则反控高女涉及诬告罪。
台北地院认为童的行为虽然符合刑法诽谤罪构成要件,但议员有言论免责权,判他无罪,而高阆仙自诉诽谤,情节并非凭空捏造,无诬告犯意,也获判无罪,高女不服提上诉。
高院认为,童仲彦无法证明他的言论是真实,也未经合理查证,他爆料内容非对市政进行质询,而是贬损高女的名誉及品德,不受言论免责权保障,依诽谤罪将童男改判拘役59天、可易科罚金,上诉最高法院后撤销,更一审改判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