诬指里长收10万元 花甲男遭判刑5月

曾参选立委落选的陈姓男子,年初在个人脸书贴文指谪总统大选赌盘泛滥却不见检调查缉,并指彰化市东区里长收受某立委候选人工作费,遭彰化地院判刑5个月。(谢琼云摄)

2020总统、立委大选前夕,65岁陈姓男子,在个人脸书造谣诬指彰化市东区里长收了立委候选人10万元工作费,遭里长与候选人特助提告妨害名誉之加重诽谤罪,彰化地院法官审理后,依违反《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104条散布谣言罪,判处陈男5个月有期徒刑、褫夺公权1年。可上诉。

陈男22年前曾代表建国党参选立委但落选,今年年初立委暨总统大选前夕、1月3日中午,他于个人脸书贴文,先批评总统赌盘,再指「彰化市几乎所有东区里长都收到狗党立委候选人十万的(工作费),而检调不知」。

陈男坦承贴文,但否认诽谤、造谣;他辩称并未指名道姓,是要针对总统选举赌博的国家大事,重点是在为何检调不知情?自己是在彰北国民运动中心游泳池听到;而该立委候选人竞选费用庞大,坊间不断散布传述10万元工作费之风闻,属可受公评之事,未涉及私德,并不构成诽谤。

法官审理时认为,被告贴文所谓「工作费」字面上虽不能推认为贿赂选民贿款,但无非暗示告诉人收受后代为发放贿款款项,且留言紧接「而检调不知?」更可推知实为检警调极力查察知贿选款项。认定被告陈男公开贴文指谪带有恶意,且未经进一步查证,已构成散布不实指控之要件,意图使人不当选,审酌犯后否认犯行,故作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