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莲玉里镇长涉贿 一审判刑5年

花莲县玉里镇长龚文俊涉贿选,花莲地院3日依违反《选罢法》交付贿赂罪,一审判有期徒刑5年、褫夺公权6年,仍可上诉。(本报资料照片)

国民党籍花莲县玉里镇长龚文俊被控去年选举送猪头、猪只、酒水给部落耆老,还邀族人宴饮,花莲地方法院3日依《选罢法》交付贿赂罪,一审判处5年徒刑、褫夺公权6年,仍可上诉。龚文俊表示,收到判决书后会提起上诉捍卫清白。县府将派代理镇长。

前玉里镇长蔡秋龙涉工程弊案收押停职,去年九合一选举,上一届被蔡秋龙斩断连任路的龚文俊卷土重来,当选后却被指控拉拢原住民部落,由林姓桩脚居间联系2位部落头目及副头目,分送猪头、猪肉、酒水等给部落耆老,其中1人接受并宰杀猪肉供族人分食,1人担心牵连贿选而拒绝,龚文俊另还邀族人宴饮帮忙拉票。

检察官去年选前依违反《选罢法》将龚文俊起诉,并在龚当选后提起民事当选无效之诉。花莲地院民事庭今年6月判龚文俊当选无效;刑事部分,地院昨依《选罢法》交付贿赂罪,判处5年徒刑、褫夺公权6年;林姓桩脚判刑3年6个月,褫夺公权4年。

龚文俊昨表示,待收到裁判书后会提起上诉,捍卫自身清白,强调身为镇长,该做的服务与努力都不会松懈。

县府指出,依公职人员《选罢法》117条,涉犯《选罢法》交付贿赂罪,且经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以上之刑而未受缓刑的宣告者,自判决日起「当然停职」,不须县府另为停职的行政处分,县府近期将派代理镇长,未来如经改判无罪时,于任期届满前仍可复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