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莲 玉里镇长遭控行贿 民事二审改判当选有效

国民党花莲县玉里镇长龚文俊(右)被指控前年选举期间送选民猪头、猪肉及酒水涉嫌行贿,当选后遭一审民事判当选无效,案经上诉后,花莲高分院15日宣判废弃原判决,驳回一审之诉,等同改判当选有效。(本报资料照片)

国民党花莲县玉里镇长龚文俊遭控在2022年竞选时送猪头、猪肉等物涉贿,接连被花莲地方法院民事一审判当选无效、刑事判刑5年、褫夺公权6年,目前停职中。全案经龚上诉,花莲高分院15日对当选无效二审宣判废弃原判决,驳回一审之诉,等同当选有效确定。龚文俊感谢法官还他清白,但仍需待刑事部分获无罪才能复职。

62岁龚文俊曾任县议员、玉里镇长,2018年连任失利,前年再度回锅参选镇长胜选,但竞选期间因送猪肉、猪头及酒水等物给部落耆老,请求邀集族人宴饮,涉嫌行贿遭花莲地检署起诉,当选隔年接连被花莲地院民事庭一审判当选无效,刑事庭一审贿选罪判刑5年、褫夺公权6年,县府也因此将龚停职,改派镇公所秘书詹秀葱代理镇长。

龚文俊否认贿选,喊冤自己养猪40余年,长年把伤残病弱、体重不足的猪只或供应实验单位后的残料,分送给需要的民众,不是因为选举才送,且这次是经人询问后被动给予,非主动分送,原判决却将废弃的「无价料」以市场价格计算价值,完全错误,因不服一审判决,民、刑事均上诉二审。

花莲高分院民事庭前天对龚文俊当选无效一案宣判,法官采纳「无价料」观点,认为龚送的猪只不具市场价值,与选民没有对价关系,废弃原判决,驳回花莲地院一审,等同当选有效确定;至于刑事诉讼部分目前仍在审理中。

面对二审结果逆转,龚文俊直呼一审判决是政治上的错误,感谢律师团的抽丝剥茧及法官明察秋毫还他清白,虽然目前可说是当选有效,不过还有刑事诉讼要打,至于何时回去镇公所上班需待县府通知。

县府表示,依《公职人员选罢法》交付贿赂罪一审有罪须停职,民事部分虽改判当选有效,但刑事部分还在审理,须待龚文俊获判无罪确定才能复职;检方则将参考民事二审判决理由,继续争取刑事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