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东车城乡长被控桩脚买票 二审判当选有效定谳

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本报资料照)

屏东车城乡长陈政雄桩脚被控去年大选为他买票,屏检提起当选无效之诉,一审判陈当选有效,检方不服上诉,今高雄高分院宣判驳回检方上诉,陈政雄当选有效确定。

去年大选,陈政雄获得2826票当选车城乡长,但检方发现大选期间,帮陈政雄辅选的林姓辅选人员,涉嫌提供10万元给张姓桩脚,张拿到钱后,去年11月17日下午3时许,再将10万元交给刘姓男子,刘又将其中2万1000元交给潘男,潘男则以每票1000元价码,拜托蒋姓男子将票投给陈政雄。屏东检警获报后展开侦办,并依违法选罢法等规定对陈政雄提起当选无效之诉。

陈政雄则喊冤,张男一下先说是他主动找林男要钱买票,后来又说是竞选总部打电话相邀,再由林男与他接洽买票事宜,前后不一,出入甚大。此外,张男还称是有名女子交付他10万元现金,根本无从查证是否果有其人,其说词不足采信。

屏院审理时,发现被控贿选的张姓桩脚,为陈政雄竞争对手的堂兄,若陈授意桩脚买票,应不会找张姓桩脚协助。另比对张姓桩脚与林姓、刘姓桩脚等人证词,认为张男说法与其他人供词出入大,张、林两人并未于拜票时相遇,何况谈论到由张帮忙陈政雄买票的情况,因张男供词不一致,检方也未提出张男买票为陈政雄授意的证据,判检方败诉。屏检不服上诉,高雄高分院今宣判,驳回检方上诉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