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东 赢4票 一审被判当选无效

黄贵滨当选台东县长滨乡忠勇村长,2022年参选期间涉嫌利用女友、姑丈及其他亲友等4人,以虚迁户籍方式取得投票权,检方依选罢法第120条第1项第3款规定,提起当选无效之诉,一审判决当选无效,全案可上诉。(本报资料照)

台东县长滨乡忠勇村长黄贵滨于2022年参选期间,涉嫌利用女友、姑丈及其他亲友等4人,以虚迁户籍方式取得投票权,开票结果以4票之差当选,遭台东地检署提起当选无效之诉,经台东地方法院一审判决当选无效,全案可上诉。

2022年村里长选举,黄贵滨挑战时任忠勇村长赖文德,开票结果黄得票147票,赖则为143票,黄以4票些微之差胜出。

检方主张黄贵滨为求当选,提供女友及好友迁入自身户籍地,表弟及姑丈则迁入黄父户籍地,4人因而取得该选区投票权,涉嫌共同虚迁户籍而妨害投票正确性,提起当选无效之诉。

黄贵滨辩称,论及婚嫁的女友是为了加入忠勇社区发展协会而迁徙户籍;姑丈及表弟是为了申请低收入户而迁;至于好友则是计划定居长滨买农地兴建农舍。另黄强调,自己是在4人办理迁徙户籍后,才决定参选。

经查,依社会救助法规定,黄姑丈迁籍无利于申办作业,表弟迁籍则无影响,且黄姑丈于投票日领票投黄,表弟则未领票未投票。

另查,黄好友于迁户籍时并未有置产计划,迁籍后也仅短暂居留,并于检察官讯问时供称,主要为公投而前去投票,村长选票投废票,但迁入户籍确实在当地多1个人口。

至于黄交往16年女友虽较常住于原籍地,但有实际居住于黄户籍地事实,且担任忠勇社区发展协会志工,并非虚迁户籍。

台东地方法院认定黄贵滨姑父、好友共同虚迁户籍取得投票权,对于小区域选举而言,戋戋数票即可改变选举结果,判决当选无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