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同票数变差1票 现任村长被逆转判当选无效

嘉义县民雄乡东兴村长同票数之争,今嘉义地方法院判现任村长当选无效,可再上诉。(本报资料照)

去年五合一选举,嘉义县民雄乡东兴村长张政侨与对手翁有义都拿到185票,经抽签决定由张政侨当选,翁有义不服提当选无效之诉,法官会同2人验票后,张政侨因1张争议票被认定是无效票,硬生生少了1张选票,今被嘉义地方法院判当选无效,可再上诉。

嘉义地方法院表示,民雄乡东兴村长候选人翁有义与村长当选人张政侨2人得票数都是185票,虽抽签决定张政侨当选,但翁有义主张依公职人员选举选票有效与无效认定图例,明定「同时圈选二组或二个候选人或政党以上者,应属无效票」,但开票时,现场监察员违法认定「同时圈选二个候选人」的选票,为张政侨有效票,认为这足以影响选举结果,对张政侨提起当选无效之诉。

嘉义地院指出,法官会同翁有义、张政侨逐一验票后,筛选出双方认为有争议的选票9张,经选务机关开票时判定,编号1选票为投给翁有义有效票,编号2至9选票为投给张政侨有效票,但合议庭认为,其中编号2选票于1号、2号候选人共用空间有2个圈印,应属同时圈选2名候选人,依选罢法规定,应为无效票,张政侨得票数应扣除这1张无效票,所以其得到有效选票应为184票,翁有义仍维持185票。

嘉义地院表示,嘉义县选委会认定张政侨所得票数有误、不实,并影响选举结果,已构成选罢法当选无效的事由,今判张政侨当选无效,仍可上诉。

另,嘉义县大林镇西结里长当选人蔡宜静与对手陈建昌票数差距仅1张,陈建昌认为无效票多达12张,若其中有1张选票可认定是自己的有效票,就足以影响选举结果,于是对蔡宜静提起当选无效之诉。

法院指出,经会同双方勘验选票后,其中1张原属陈建昌的有效票,因右下角遭撕毁,被合议庭认定是无效票,应自陈建昌有效票数中扣除,至于陈建昌争执的12张无效票,经认定仍属无效票。

法院说,陈建昌原有有效票240张扣除1张后,所得有效票数为239张,而蔡宜静所得有效票数不变仍为241张,因此,陈建昌主张蔡宜静当选票数计算不实,请求判决当选无效应予驳回,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