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和安和里两里长同票 邓长安提当选无效诉讼 结果逆转了

新北市永和区安和里长邓长安(见图)制作网页回应综艺天王吴宗宪捐赠快筛剂,引发两人互呛。(取自邓长安脸书)

曾批评艺人吴宗宪而引起关注的新北市永和区安和里前里长邓长安,在去年九合一大选后,因差距2票而败给王盈芳,他不服结果提出当选无效之诉,台湾高等法院重新计算选票,认为2人得票都是941票,双方之得票数应为相同,依选罢法规定,以抽签决定,判决王女当选无效。可上诉。

去年九合一大选后,新北市永和区安和里里长由王盈芳以得票数940票胜出,并公告当选,拿到938票的前里长邓长安不服,提出当选无效之诉,全案经新北地院法官经勘验清点选票后判定,2人都是941票,依选罢法规定,应抽签决定,如今,王女得票数有不实情形,足以影响里长选举结果,因此判决当选无效。

邓长安起诉主张,他与王女都是选举永和区安和里候选人,新北市选委会在去年11月29日公告王女当选,但永和区安和里投票当天有3个投开票所,投开票情形虽记载他获得938票,王获得940票,但选务人员于开票过程中,关于有效票、无效票之认定及计票程序,未依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造成他少计1票,王多计1票。

邓说,另有10张争议票,经比对后,他得票数应增加3张,王得票数应减少3张,该争选举正确得票数应为他得942票、王得936票,由他当选,请求法院判决宣告王女在该选举之当选无效。

新北地方法院一审判决王女当选无效,她提上诉,高院二审计算结果,王的实际得票数应为941票,邓的实际得票数应为941票,双方之得票数应为相同,依选罢法规定,以抽签决定。

高院指出,原选务机关统计王之总得票数多于邓2票,确有不实并足以影响选举结果,判决宣告王女在去年11月26日新北市第4届里长选举之新北市永和区安和里里长当选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