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票落选提告翻盘了「结果赢2票」 法官判国民党籍村长当选无效
▲李麟盛指控,在第247投开票所应是拿到534票,与选委会公告的531票资料不符。(图/资料照)
在2018年九合一选举中,无党籍新竹县湖口乡中势村村长候选人李麟盛以一票之差落选,但他指控,正确票数应该比对手国民党籍当选人叶美秀多出两票才对。而法官勘验后,确认李共拿下983票、叶拿981票,因此判叶当选无效。
判决指出,李麟盛指控,在第247投开票所应是拿到534票,与选委会公告的531票资料不符,应属唱票及计票人员作业疏失,自己总得票数应为983票;当选的叶美秀总得票数应为981票,构成《选罢法》第120条第1项第1款「当选无效」。
叶美秀则认为,第247投开票所得票情形记录表、报告表是开票完毕后当即制作,《选罢法》第57条规定依该纸报告表宣布结果,将该报告表副本张贴于开票所门口,并将该报告表副本当场交付推荐政党及候选人,暨送交乡、镇公所转送县(市)选举委员会保管重要文件,经慎重制作,当属正确无误,如称误计误算,显属不可思议。
新竹地院法官勘验后,确认原告在第246投开票所拿下449票,在第247投开票所拿下534票,与计票纸上记载票数不同,总计983票;被告在第246投开票所拿下414票,在第247投开票所拿下567票,总计981票,因此判被告当选无效。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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