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2.0自住、出租 节税有撇步

房地合一节税规划一览

房地合一2.0预计今年7月1日上路,将针对短期交易重税,KPMG安侯建业建议,自住者个人名义购屋住满六年,转卖时即可适用最低10%税率;但如果是包租公,设立法人持有房屋较适合,因适用营所税率20%,可避免落入个人综所税率最高40%。

未来房地合一2.0适用税率为个人与法人持有两年内为45%、二到五年为35%,个人五年到十年为20%、个人十年以上为15%,法人为五年以上一律为20%。KPMG安侯建业税务投资部执业会计师洪铭鸿指出,投资人应针对房屋使用目的、持有时间资金来源做好全套节税规划。

如果是自住者纯粹要卖掉自住屋,洪铭鸿建议善用房地合一税制的「自住减免」,只要个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设有户籍持有房屋并实际居住连续满六年且无供营业使用或出租,可适用减免优惠出售时,课税所得低于400万元皆免税,超出400万元部分适用10%税率。

如果自住者是卖旧屋搬到新屋,可使用房地合一税制「重购退税」,低价屋换高价屋可全额退税,惟高价屋换低价屋需比例退税,但换屋后五年内不能做自住以外用途也不能移转,否则国税局将追税。

不过,如果是包租公持有多户房屋情况,洪铭鸿表示,为避免每年租赁收入过高,落入综所税最高税率40%,包租公可考虑成立公司持有房屋再出租,即可适用营所税率20%。若以法人名义持有五年以上,出售房屋时同样可适用20%房地合一税率,但必须一并考虑房屋税负、公司股权传承等税负。

此外,资金来源也是一大重点,洪铭鸿指出,房地合一2.0外资卖屋适用税率为持有两年内适用45%,两年以上一律35%,比起境内个人与法人税负更重。若资金尚在海外OBU(国际金融业务分行)帐户,洪铭鸿认为需另外考虑资金专法(总资金适用10%税率)或解释令(所得适用20%税率)回台税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