囤房税2.0 非自住税率 六都3.2%起跳

配合囤房税2.0今年7月将上路,财政部宣布最重要的子法规,其中包含全国约有312.6万户适用的单一自住优惠税率排除豪宅标准,以及提供给地方政府订立差别税率的基准。(本报资料照片)

囤房税2.0各类型课税级距及税率

配合囤房税2.0今年7月将上路,财政部在农历年假后宣布最重要的子法规,其中包含全国约有312.6万户适用的单一自住优惠税率排除豪宅标准,以及提供给地方政府订立差别税率的基准,公告期间仅有30天,财政部估算,囤房税2.0上路,税收净增加约17.32亿元。

囤房税2.0母法规定,全国只有一户的单一自住住宅可适用1%税率,但要排除房屋现值一定金额以上物件,财政部定义,所谓一定金额是指各县市自住应税房屋现值由高至低,直辖县市与新竹县、市前1%被排除;其他县市则是前0.3%被排除。

财政部赋税署长宋秀玲以2023年度台北市房屋税标准为例,如计算到前1%,房屋现值大约是275万400元,以下者就可享受1%优惠税率,以上者则维持1.2%税率,台北市大约是有23万4995户适用优惠,只有2373户被排除。就全国来看,共计约312.6万户适用,大约2.4万户会遭排除。

财政部也公布,地方政府订立差别税率基准,有关非自住空屋仅分成2大类别,一类是六都,共分4个级距2户以下税率3.2%,较非六都的2.6%高,但持有7户以上,不论六都、非六都皆课以4.8%的高税率。

最被不动产业界关切的建商余屋适用税率,昨日公布持有1年内为2%,但超过2年的税率即逾4%以上。宋秀玲举例,如某人在台北市、新北市各有5户非自住住宅,全国归户共计10户,每户适用税率就是4.8%;依统计,六都非自住新屋在囤房税2.0上路后,平均每户税负增加2.64万元,涨幅78%;非六都每户平均增加1.18万元,增幅95%。

对建商余屋要课重税,中华民国不动产开发公会全联会理事长杨玉全痛批,囤房税课建商的库存、存货,在各产业绝无仅有,租税成本不断垫高,房价要怎么降下来。

杨玉全认为草案给的销售期太短,超过一年税率就跳到2.4%以上,由于囤房税是从拿到使照就开始计算,就算预售出去,一年内不一定可完成保存登记与过户登记,都更案的时程如涉及厘正与变更,时间会拖更久,财政部应考量这些行政作业时间,及建商是生产者根本不具囤房动机,在基准上,应给予更为合理的销售期间。否则集体加税下,只有堆高房价,最后还是转嫁给购屋者。

住商不动产企划研究室执行总监徐佳馨认为,新制将促使建商在预售期间尽量完销,且小坪数销售问题不大,对建商来说,中大坪数余屋就算拿出来卖,恐怕也是票房毒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