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都非自住住宅税率 最高4.8%

「囤房税2.0」税率基准6日出炉,非自住住家房屋将采全国归户,法定税率调升为2%至4.8%间,若在六都拥有2户以内,适用税率3.2%,持有7户以上者,税率达4.8%。(范扬光摄)

财政部规画囤房税2.0非自住住宅差别税率基准

财政部「囤房税2.0」地方政府差别税率参考基准出炉!依规画,六都非自住住宅2户以内,房屋税要课3.2%,相较于现行多出0.8至1.7个百分点;7户以上税率高达4.8%,拥屋大户若愿将房屋出租,且诚实报税,财政部给予优惠,税率降至1.5到2.4%。

大选将至,居住正义是争取青年选票的核心议题。行政院力拚在12月中旬,获立法院三读「囤房税2.0」,即《房屋税条例》修正草案,以回应青年打房诉求。11月中旬,修正草案获立院财委会初审通过时,财政部同意,进入朝野协商时会提供「基准」给委员参考。

依行政院版本规定,非自住房屋采「全国归户」、非继承、租予他人的房屋税率由1.5%至3.6%,提升至2%至4.8%,各地方政府且须遵照财政部公告的基准,应订立差别税率,若未依公告基准课税,一旦有税损,中央不会补足。财政部昨日公布的课税基准,划分为甲、乙、丙三组,以列入甲组的六都为例,2户以内房屋税率3.2%、3到4户3.8%、5到6户4.2%、7户以上4.8%,相较于已采行差别税率的直辖市而言,形同「大举加税」。

值得注意的是,建商余屋1年内售罄税率为2%,但超过1年以上的税率即达2.8%至4.8%。对余屋要被课重税,引发业界哗然,不动产开发公会 全联会秘书长于俊明表示,政府应参考房地合一税、私法人购屋许可后管制期间,以「5年」作为短期认定,建议起造人待售期间给予5年,统一税率为1.5%或2%才为合理。否则影响产业健全发展,且不能鼓励先建后售。

地方政府也批,财政部所规画的「级距」税率没有逻辑,且六都中非自住住宅税率起跳价3.2%,增幅太大,大幅提高地方政府说服议会修法的难度,恐会引起辖区内民众不满。乡林建设董事长赖正镒直言,税率太高,只会让房价更贵,不利先建后售的建商,「政府才是炒房元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