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囤房税将送审 非自住税率最高3.6%

新北市政会议29日通过《新北市房屋税征收率自治条例》修正草案,维护居住正义。(叶德正摄)

双北居大不易,新北市推动囤房税维护居住正义,昨市政会议通过《新北市房屋税征收率自治条例》修正草案,自住房屋税维持1.2%,非自住房屋采差别税率,1户1.5%、2户2.4%,3户以上最高3.6%,以一般8000元房屋税计算,房屋税最高可调至1万9200元,若公益性房屋则采单一税率1.5%课征。

新北市曾在2018年推动囤房税,当时非自住房屋不论持有户数,都是2.4%,并经议会审议通过,不料实行1年后,议会提案修正改回1.5%;为维护居住正义,新北市改采差别税率,2022年再送自治条例,但议会未审竣完毕即改选,市府今年重新修正再送。

财政局长陈荣贵指出,新北市总计约有140万名屋主,本自治条例对持有3户以内自住使用的房屋完全不受影响,仍维持现行税率1.2%课征,非自住房屋1户税率为1.5%、2户2.4%,3户以上最高3.6%,受影响屋主约2.6万人,约占总体的1.7%。

国内计算房屋税会根据标准单价、建材、地段不同有所落差,现今房屋税平均落在8000到9000元左右,经调整后平均房屋税会提高到1万5000到1万6000元,若是从1.5%变3.6%,8000会变1万9200元。

这次市府重送的草案中,针对建商部分修正,原本根据建商持有的年限给予不同课税标准,但这次改为超过2年合理销售期,就会回归最高税率3.6%,希望建商尽速释出房屋,以量制价。

在继承房屋且共同公有部分,新版考量亲属间若共同继承房子,处分困难,且恐耗费多年,认为「继承属于被动」,不纳入户数计算,但继承者仅1人,仍会被算入户内。

财政局指出,自治条例为鼓励多屋者将空屋释出租屋市场,还有公益性房屋部分,若非自住房屋为劳工宿舍、社会住宅与包租代管等,也维持1.5%房屋税率,新北预估可增加税收5亿元左右。全案本周将送议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