囤房税大调查!11县市赞成 非自住房屋税率「地板价」调高
囤房税大调查!11县市赞成 非自住房屋税率「地板价」调高。(示意图/shutterstock)
财政部去年11月承诺立法院委员将在3月提出囤房税的修法评估报告,该报告近期出炉。根据财政部的评估报告显示,仅只有台北市赞成调高非自住住家用房屋税率3.6%;其余的县市皆反对;不过却有11县市赞成调高房屋税率下限1.5%。
根据报告显示,财政部调查个地方政府对于调整房屋税率看法,方向包含调整非自住住家用税率,包含调高上限3.6%、调高下限1.5%,调降自住住宅和公益出租税率1.2%等方向。
结果显示,仅台北市认为应维护居住正义合理非配社会资源与量能课税为由,赞成调高非自住住家用上限。其余以难获议会支持、已经研议差别税率,调整之后可能房东会转申请为非住家的非营业用税率2%来规避税负为由反对。
至于调高下限1.5%的部分,有11个县市赞成,包含桃园市、台中市、高雄市、台南市、宜兰市、新竹市、苗栗县、嘉义市、花莲县、台东县与澎湖县,赞成者大多认为,可以扩大自住与非自住房屋的税率,落实居住正义;但是反对调整下限者则认为,对于非自愿性持有多屋者房屋增税,恐怕引起争议,或者将成本转嫁承租者,却对抑制囤房效果有限。
对于调降自住房屋税率1.2%,有4 个县市赞成包含台北市、台中市、台南市及连江县,18个县市反对,主要是因为恐怕会引起税损;调降公益出租者税率,则有3县市赞成包含台北市、台中市及连江县,认为符合居住正义、19县市反对,也是因为税收减少影响地方财政。
根据财政部评估,如果调降自住用房屋税率每0.1%,全国税捐收入会减少25亿元;如果调降全国单一自住房屋税率,每降0.1%,其余自住房屋仍维持现行1.2%,税损为1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