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价税以自用住宅税率课征 补申请延长至11月底前!

政院今日召开105年地价税开征情形因应措施。(图/政院提供)

记者张暐珩/台北报导

今年地价税开征,部分符合自用住宅资格纳税义务人因为没有提出申请,导致地价税以「非自用住宅税率课征,造成巨额增加情形,行政院9日指出,财政部已提出补救措施,延长自用住宅补申请期间至105年11月30日。

财政部次长苏建荣指出,为考虑纳税义务人负担,已函请各地方政府受理纳税人补办申请自用住宅用地税率适用,若土地经稽征机关查明符合自用住宅要件,可在11月30日前,补办适用自用住宅用地课征,提醒符合资格者即早申请。

另外,对于本年度地价税缴纳有困难的民众,苏表示,各地方政府得本于权责因地制宜,订定相关延期或分期缴纳规定,以协助民众顺利缴纳税款。财政部已请各地方税稽征机关加强辅导民众申请,今年申请适用自用住宅用地税率课征地价税户数较去(104)年增加约11万户。

财政部赋税署长李庆华表示,目前自用住宅优惠税率为2‰,与一般税率10‰相较有5倍差距,若民众在9月22日前,符合自用住宅条件,即可在11月30日前申请,适用今年度的优惠税率,已缴税者,申请后可退回溢缴税款;但如9月22日后,才符合自用住宅条件者,也可提出申请,但适用明年度的优惠税率。

至于有媒体报导宜兰农舍用地公告地价涉及重新评定的议题内政部次长花敬群强调,「经查证为部分地区公告地价查估错误,需要办理更正,而非媒体报导的全面重估」;报导中提及宜兰约9百笔农地查估错误的部分,原则上依该注意事项进行更正程序,即可降低土地所有权人的税负,无需以重新评定的方式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