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征前40天才可享优惠 地价税自用住宅用地申请了吗?
▲地价税自用住宅用地优惠税率为2%(红匡处),是民众最常申请的节税项目,相较于一般用地税率10%~55%,有很大的节税效益。(图/记者蔡佩旻翻摄)
109年期地价税将自今年11月1日开征,期间为1个月,地价税自用住宅用地优惠税率为2%,是民众最常申请的节税项目,相较于一般用地税率10%~55%,有很大的节税效益,但依法必须由民众提出申请才可适用,云林县税务局提醒请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要件的民众,一定要在开征40日前 ,即2020年9月22日前提出申请,才可以从今年开始适用优惠。
税务局说明,优惠地价税的条件需请民众注意,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要在该地办妥户籍登记;地上房屋没有出租也没有作营业使用;都市土地面积不超过300平方公尺(90.75坪),非都市土地面积不超过700平方公尺(211.75坪);屋主本人与配偶及未成年受扶养亲属的自用住宅,只能申请一处,但如供已成年直系亲属设籍,则不限一处;地上房屋必须是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所有,等五点。
税务局为维护民众权益,除持续办理多元辅导措施,近期更主动针对民众较有可能符合自用住宅用地但尚未提出申请的土地,例如,屋主在全国只有1间自住房屋或新设房屋税籍者,陆续寄发辅导单,请收到辅导单的民众尽快检视持有土地是否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要件,把握时间向税务局提出申请,及早享优惠。
民众对于自用住宅用地或其他地价税节税规定如有任何疑问,可上云林县税务局全球资讯网(https://www.yltb.gov.tw)「各税服务→地价税→节税资讯」专页浏览相关内容,或拨打免付费服务电话(总局0800556969,虎尾分局0800566969,北港分局0800786969)洽询。
▲云林县税务局为维护民众权益,除持续办理多元辅导措施,近期更主动针对民众较有可能符合自用住宅用地但尚未提出申请的土地,陆续寄发辅导单。(图/云林县税务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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