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价税11月起开征 符合资格者9/22前申请可适用特别税率

示意图( 资料照片)

2023年地价税将于11月1日开始征收,新北市政府税捐稽征处表示,如果土地符合特别税率10‰课征地价税规定,务必把握节税良机,在今年9月22日前向税捐稽征机关申请,经过核准今年就能适用特别税率,而9月23日以后才提出申请的民众,就得等到明年才能适用特别税率。

税捐处进一步指出,符合申请按特别税率10‰课征地价税的项目有「工业用地」及「其他事业用地」2项。

工业用地指的是,依法划定的工业区、工业用地及工业主管机关核准工业或工厂使用的土地,且按工业主管机关核定规画使用者;及在依法划定的工业区或工业用地公告前,已经在非工业区或工业用地设立的工厂,且经政府核准有案者,直接供工厂使用的土地。

而其他事业用地则是,矿业用地、私立公园、动物园、体育场所用地、寺庙、教堂用地、政府指定名胜古迹用地、经主管机关核准设置的加油站、依都市计划法规定设置供公众使用的停车场用地(但临时路外停车场用地不适用)及其他经行政院核定的土地,按目的事业主管机关核定规画使用者。

税捐处表示,除了临柜、邮寄外,还可以到税捐处网站线上申办,如果仍有地价税疑问,也能拨打服务电话(02)89528625洽询,提醒民众务必在22日前提出申请适用特别税率课征地价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