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价税11月开征!申请特别税率、减免者 下周一截止

地价税即将在11月开征,想要申请特别税率、减免的民众记得把握时间。(图/记者屠惠刚摄)

记者吴静君台北报导

地价税将在11月开征,财政部赋税署表示,自用住宅用地工业用地符合土地税法第17条、第18条适用特别税率;或者可以申请地价税减免者,像是骑楼走廊用地等,都可以在地价税开征的前40天申请,也就是9月22日,但正好遇上假日顺延一日,今年为9月23日截止。

赋税署表示,如果能在时间内提出申请,今年起地价税就可以适用特别税率或者减免;如果逾期申请者,则必须要等到明(109)年才可以适用,所以纳税义务人要记得把握时间申请,维护自身的权益

赋税署表示,已规定地价的土地除依法都应该课征地价税,除田赋之外,纳税义务人在8月31日土地登记簿上记载的所有权人、典权人,就负有缴纳地价税的义务,今年地价税是以纳税义务人所在的各县市政府在107年重新规定地价、公告地价计算征收,基本税率为10%;如果纳税义务人在同一直辖市或县市拥有的土地地价超过该直辖县市累进起点的地价者,则依照超过累进起点的地价倍数按累进税率课税

如果已经依据规定,申请核准适用特别税率或者减免地价税者,适用特别税率或减免的原因没有改变,那就只要申请一次,不用重新申请;但是如果适用特别税率或减免的原因消失,像是全户户籍迁出、土地信托夫妻赠与等,纳税义务人应该向税捐稽征机关申报按一般用地税率课征,或者恢复征税。

赋税署说,如果没有申请恢复征税或一般税率就有逃漏税或减少应纳税额之嫌,依土地税法可以追补应纳税额外还可以处短匿税额3倍以下的罚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