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年地价税 11月开征
财政部赋税署表示,今(103)年地价税将于11月1日开征,缴纳期限原至同年11月30日截止,因11月30日适逢星期日,依法顺延至同年12月1日(星期一),请纳税义务人在期限内缴纳,以免逾期受罚。
此次开征地价税税款所属期间为今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依法是以8月31日地政机关土地登记簿所载的所有权人、典权人、受托人或经主管稽征机关指定的土地使用人为纳税义务人。
财政部表示,纳税义务人对地价税缴款书所载税额如有疑问,或尚未收到缴款书者,请向土地所在地的地方税稽征机关查询或申请补发。
此外,为便利纳税义务人缴纳税款,提供多元化缴税管道,纳税义务人可持缴款书至代收税款金融机构(邮局不代收)以现金或票据缴纳,税额在2万元以下者, 可到统一、全家、莱尔富、来来(OK)等便利商店以现金缴纳;或至自动柜员机(ATM)转帐缴纳税款,也可使用网际网路﹝晶片金融卡、活期(储蓄)存款帐 户或信用卡﹞、电话语音﹝活期(储蓄)存款帐户或信用卡﹞转帐缴税。
但利用信用卡缴税,各发卡机构是否收取服务费及其收取标准,请洽各发卡机构。另外,选择以信用卡或活期(储蓄)存款帐户方式转帐缴税者,可透过APP行动装置,扫描缴款书上QR-Code行动条码连结至网路缴税服务网站,免输入销帐编号、 缴税金额等资料即可办理线上缴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