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时间!地价税缴纳下周一截止 下周四起将被罚滞纳金
财政部赋税署今(28)日表示,今(108)年地价税已于11月1日开征,因为30日逢假日,所以缴纳期限至下周一(12月2日)截止,纳税义务人如未接获缴款书,请尽速向土地所在地地方税稽征机关申请补发。
赋税署指出,依土地税法第53条及税捐稽征法第20条规定,纳税义务人未于税单所载限缴日期内缴清应纳税款者,每逾2日按滞纳数额加征1%滞纳金,最高可加征到15%,逾30日仍未缴纳者,将移送强制执行。
但如果在今年12月3日(下周二)及12月4日(下周三)缴纳,还属于逾期缴纳案件,但不加征滞纳金;倘纳税义务人迟至12月5日(下周四)缴纳,将会被加征1%滞纳金,且仅能持缴款书至代收税款金融机构,以现金或即期支票缴纳,特别要注意的是,邮局并不代收。
财政部赋税署提醒,请纳税义务人于缴纳期限内,多利用便利商店、自动柜员机、电话语音、网路缴税服务网站或开办「行动支付工具」缴税业者的APP等方式缴纳税款,以免逾期被加征滞纳金。
另利用银行或邮局存款帐户办理转帐缴纳者,应注意存款余额是否足够拨付应纳地价税款,如有不足,请尽速补足。赋税署指出,地价税为直辖市、县(市)税,该税课收入为地方政府主要财源之一,地方政府各项建设有赖地价税税收支应,为促进地方建设与繁荣,请纳税义务人如期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