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拍屋免缴房地合一税? 安新建经:不缴纳将受罚

法拍屋免缴房地合一税 安新建经:不缴纳将受罚。/图业者提供

房地合一新制实施至今,即将迈入第四年,但仍有许多民众一知半解,尤其非一般买卖出售案件,例如因欠税欠债而被强制执行拍卖的标的直觉都会认为法拍并非自愿,应该就不需要缴税,但安新建经提醒,即便房子已被法拍,还是需要主动申报与缴纳房地合一税的,如果没有缴纳还很有可能会被罚款

安新建经法务经理谢宗兴表示,根据房地合一新制,于所得税法14之5条规范;凡个人出售之房地如属课税新制的课征范围,即便是属于亏损出售,也不论原因是属自愿或非自愿性出售,都需在所有权移转登记日次日起算30日内,主动申报与缴纳房屋土地交易所得税完毕。有关其所对应应缴纳的课税金额则是依照持有时间课税,持有期间一年以内之房地应适用税率45%,持有期间超过一年未逾二年,税率则为35%,超过二年以上才能适用20%税率,超过十年以上税率则为15%。

安新建经提醒,即便房子已被法拍,还是需要主动申报与缴纳房地合一税的。/图业者提供

不过政府在面对「非自愿性」因素的案件有特别给予优待条件,例如因为欠税、欠债,遭强制执行的法拍案件,通则可适用20%税率,安新建经法务经理谢宗兴举例: 「王小姐在2018年3月1日取得一房地,后来因欠债,债权人声请强制执行,该房地遭法院拍卖,拍定人于2019年2月26日取得该房地权利移转证书;就房地交易日而言,此案应适用房地合一新制,且王小姐持有期间未满一年,原应以45%税率课征,但由于王小姐属非自愿因素出售,其税率可从宽按20%计算。」

另依财政部相关法令函释,指出以下六种非自愿因素,虽所交易之房屋、土地持有时间仅于二年以内,但税率仍可适用20%之宽待条件: 1. 为了清偿债务 2. 因受家暴而出售房地 3.支付医药费 4.非自愿离职或调职 5.出售于取得土地前遭他人越界建筑房屋部分之土地予房屋所有权人者,而不得不出售房地的因素;6.参考土地法第34条之1,两年内非自愿出售共有房地的情况亦属非自愿出售的因素,最后安新建经提醒,并非所有理由都可被认定为「非自愿因素」,详情仍必须符合财政部所公告的适用样态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