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书瑜/缴完房屋税,别忘了还有地价税

▲只要持有土地所有权人就需要缴纳地价税,即使是持有土地一小部分的共有人也须缴纳。(图/视觉中国

5月才刚缴完房屋税,许多人可能想说,6月底前申报综合所得税后,应该就可以先喘一口气了吧?或许有些人是如此,但在这里还要特别提醒有壳族们,可别忘了还有一个地价税呀!

持有土地的所有权人就需要缴纳地价税,即使是持有土地一小部分的共有人,也仍须缴纳。地价税的课税时间是当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纳税义务基准日为8月31日,无论实际是什么时候开始持有土地,或是持有土地多久,会以当天土地登记簿上所记载的土地所有权人作为地价税的纳税义务人。而地价税开征日为11月1日,截止日为11月30日。

如果土地上所坐落之房屋是自用住宅,同样在地价税也有自用住宅的特别税率,纳税义务人必须在地价税开征前40天准备资料提出申请,也就是必须在9月22日前完成申请,逾期申请者,当年度即无法适用该优惠税率。

地价税计算标准

简单而言,计价税地计算公式如下:

课税地价=地段土地面积×地段申报地价

地价税额=课税地价×对应的地价税率-累进差额

一般用地税率:地价税的基本税率为10‰,当申报地价超过该县市累进起点地价时,会依超过的倍数,以累进税率的方式课征,最高会课征到55‰的税率。

每个县市的累进起点地价会有所不同,且每两年会调整一次。算法是以各县市土地7公亩( 700平方公尺)的平均地价为准,但不包括工业用地矿业用地、农业用地及免税土地在内。

自用住宅税率:如果在每年9月22日前有提出申请自用住宅,可适用2‰的自用住宅优惠税率。但并不是有住在里面就可以去申请自用住宅税率,还必须同时符合以下要件

1. 房屋为土地所有权人或其配偶、直系亲属所有。

2. 土地所有权人或其配偶、直系亲属之户籍登记在该地。

3. 房屋没有出租或营业情形

4. 土地所有权人、配偶、未成年子女设籍以一处为限。

5. 都市土地面积不超过300平方公尺(90.75坪)、非都市土地面积不超过700平方公尺(211.75坪)为限。

在此特别提醒,有些人可能因为学区或一些自身因素,虽曾设籍于自用的住宅,但后来全户做户籍迁出,虽实际仍住在该屋内,但就会不符合自用住宅用地的要件,所以若要享有该税率,切记至少家中要有一人的户籍仍登记在该地。

另外,若是因为继承取得该房地继承人在登记为所有权人后,也是要再申请才可以适用自用住宅税率,且若是多人共同继承,仍要大家有共同入籍或有直系亲属入籍,否则也会不符合自用住宅税率的要件。2‰的自用住宅优惠税率与10‰的基本税率计算出来要缴的税有5倍之差,若想节省荷包,符合申请自用住宅税率的朋友们,可千万别轻忽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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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书瑜,目前为执业律师台北大学法律学系博士生,具有法律、会计双学士,与财税法学硕士学位斜杠讲师部落客,目前同为podcast《法律什么鬼。复仇版》主持人之一。以上言论代表本报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