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亿多善款未核销 嘉邑行善团遭追税百万元

地方中心综合报导

知名的「嘉邑行善团」被国税局查出善款核销比例未达70法定免税标准,必须缴税百万元,并提计划书说明剩余善款分配;另外,行善团涉嫌以免发票条件,向厂商低价购入造桥原料,厂商可能会因申报不实挨罚。

▲嘉邑行善团在全台各地造桥舖路。(图/取自嘉邑行善团部落格)

嘉邑行善团成立以来,靠着小额募款在全台各地兴建了241座桥梁,莫拉克风灾后,各地资源涌入行善团,扣掉工程所需材料费和雇工人事费用,至今仍累积1.6亿造桥和5000万元施棺善款,合计2亿多元未核销,引来国税局追查。

根据法令规定公益团体善款支出不得低于收入的70%,否则必须课税;行善团善款剩余2亿多元低于标准,被课征所得税逾百万元,这也是行善团成立以来的头一遭。

行善团理事长林涂发接受平面媒体访问时说,团内将「造桥」和「施棺」善款分开计算,造桥部分有达标准,但施棺无法控制丧家需求时间,加上其间不断有捐款,合并计算后才有所得税问题,目前正研拟计划书送审。

国税局另查出,民国99年和100年行善团向厂商购买材料无发票凭证,转向厂商追缴、开罚;行善团因为不属于营利事业,免去逃漏税之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