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义何明德行善团负责人夫妻吞善款6.9亿 检求处重刑

嘉义调查人员搜索何明德善团。(嘉义地检署提供/廖素慧嘉市传真)

嘉义何明德行善团遭举报挪用各界造桥铺路的捐款6亿9570万6401元,作为金融投资私人用途,嘉义地检署侦结,7日依洗钱防制法公益劝募条例罪嫌起诉行善团负责人陈美智及其丈夫萧丰彦夫妻,并痛批违反社会大众捐款初衷,建请从重量刑

起诉书指出,陈美智及其配偶萧丰彦未经政府核准立案,成立「何明德行善团」,自2002年以承袭陈美智父亲何明德嘉义善团造桥、铺路及施棺等善行名义,透过网路脸书管道,向社会不特定人收取现金汇票支票方式募款,再将捐款分别存入陈美智、萧丰彦及其儿媳家人帐户

经统计,这些私人帐户自2002起至2020年3月间,累积高达14亿2203万5201元,实际用于造桥、铺路及施棺共有7亿2034万元及帐户内所余598万8800元外,其余则以陈、萧、及儿子媳妇名义购买高额保险、不动产、金融商品或存入私人帐户,共侵占6亿9570万6401元。

嘉检主任检察官兼发言人蔡英俊表示,陈姓及萧姓被告依违反洗钱防制法第14条第1项洗钱及刑法第336条第1项公益侵占等罪嫌起诉,侵占犯罪所得6亿9570万6401元,其中6亿9306万2498元已经法院准予扣押。

此案是检察官陈静慧于今年3月17日指挥嘉义市调查站到何明德行善团搜索,并传唤陈、萧及其儿媳共4人,以及相关证人到案说明调查。

萧丰彦、陈美智夫妇讯后以180万元交保后,萧丰彦当时喊冤说,由于造桥铺路的都是志工协助,因行善团不是法人团体保险公司不愿意承保,因而志工没有保险,施工的结余款是要当作工安基金,以防万一发生意外,可以支应,他们没有要私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