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主「万万税」? 放心!一类土地免缴地价税

民众土地被划为公设保留地的土地,只要无使用并隔离就能免缴地价税。(图/翻摄自高雄市政府网站

记者建宇综合报导

5月是报税季,但不是所有的税都是5月缴,例如地价税缴纳的期间就是每年的11月,不过地价税也可以是0元!专业地政士指出,被列为公共设施保留地的土地,只要未作使用且与使用中土地隔离,就可以免缴地价税。

学校公园用地都属于公共设施保留地,未来政府欲开发时会地主征收。(图/翻摄自高雄市都发局网站)

所谓的「公共设施保留地」,就是政府为了完整区域的开发,会利用都市计划来划设道路港埠绿地、学校、社教机关市场等用地,高雄市地政士公会理事谢志明指出,这些地被保留待将来由政府取得使用,许多民众看房子时候销售人员会告知「旁边是国中预定地」、「那里是公园预定地」,就是这类的公共设施保留地。

不过民众的土地一旦被划设为公共设施保留地,使用就受到限制,既不能开发盖房子,要找买家也不容易,此时还要缴地价税岂不是很冤枉?其实公共设施保留地可以申请减免地价税,甚至是0元。谢志明指出,公共设施保留地在租税方面有一些措施可以减轻负担

1.没有作任何使用,并与使用中的土地隔离 =>地价税全免。2.仍作农业使用=>课征田赋(但目前停征)。3.作为自用住宅=>2‰。 4.其他使用=>6‰。此外,公共设施保留地尚未被政府征收之前的移转,也免征土地增值税,日后被征收时,亦免征土地增值税。

谢志明建议,民众可以把家里的地价税税单拿出来检视,如有符合减免地价税、或适用特别税率课征地价税的情形,应把握申请时机,于每年(期)地价税开征40日前提出申请,逾期申请者,则要到申请之次年(期)才开始适用或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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