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合一过了 新增非自愿买卖、土地合建分屋免重税

▲秒懂房地合一懒人包。(表/记者赖映秀制)

记者徐珍翔台北报导

房地合一税今(5)日确定三读通过,最快可望在明(2016)年1月1日上路。昨日经朝野协商后,最终版房地合一税将「非自愿性买卖」、「土地合建分屋销售」视为非投机炒作,即使两年内买卖,也适用正常税率20%;民众「继承或受遗赠取得房屋」,前后手屋主持有期间将合并计算。

据悉,之前迳付二读的行政院版房地合一税制,明定持有1年以下出售者,将课税45%;持有1年以上、2年以下者,税率为35%;持有超过2年、10年以下则为正常税率20%;至于持有超过10年者,视为长期持有,优惠税率为15%。

至于昨日朝野协商后的微调版、也是今日上午通过的「最终版」房地合一税制,则加入两项排除条款,将2年内非自愿性买卖(如因调职、离职必须卖屋状况)者,免除课征45%重税,改用正常税率20%;民众若以自己土地与业者合建,即使在2年内完成并销售该房屋,也不视为短期投机,适用正常税率20%。

另外,继承或受遗赠取得房屋者,最终版也将被继承人遗赠人持有期间合并计入持有期间。值得一提的还有,最终版房地合一税已明订,房地合一所课征税款,在扣除中央统筹分配款后,将用于住宅政策及长期照顾服务支出。

如今立院已三读通过,房地合一税制最快将于明年1月1日上路,届时,奢侈税也将同步退场。根据财政部预估,第一年可望先替国库带来新台币42.24亿元进帐,之后逐年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