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合一2.0 个人非自愿售屋 增继承房债条款

房地合一2.0非自愿售屋情况

财政部11日完成预告房地合一2.0子法规非自愿售屋排除条款,只要个人符合七种情况、法人符合四种情况,短期出售皆适用20%税率,免课重税预计7月1日上路。其中,仅个人部分增列继承不动产与担保债务无力偿还情况。

依照房地合一2.0子法规,法人非自愿售屋有四种,涵盖银行法第76条四年内需处分不动产、依民法第796条房屋越界建筑、欠债或欠税遭强制执行、依土地法第34条共同持有房屋未经同意遭变卖等四种情况,不论年限,法人售屋可一律适用20%税率。

而个人非自愿售屋有七种,较过去房地合一1.0时期(六种)多了一种,原本个人六种非自愿售屋包括受家暴或人身安全威胁而搬家卖屋、非自愿离职或调职、无力还债或补税遭强制执行、负担重大伤病医药费、房屋遭邻居越界建筑、共同持有房屋未经同意遭变卖等。

本次个人非自愿售屋预告期间新增了一种情况,若个人同时继承房地与不动产担保债务时,若无力偿还该笔债务,可变卖房地还债。若个人为非自愿售屋者,持有不动产十年内出售皆可适用20%所得税率,十年以上则回归房地合一2.0母法适用15%税率。

官员指出,目前房地合一2.0子法规已完成预告,预告期间仅增列个人同时继承不动产与担保债务条款,其余皆与预告条款相同,新版非自愿售屋情况将搭配房地合一2.0于今年7月上路。

房地合一2.0课税范围包括个人、法人2016年后取得的房地、房屋使用权预售屋及其坐落基地,还有特定股权交易

在税率部分,持有两年内出售课45%,逾两年、未满五年出售课35%,法人持有五年以上还有个人逾五年、未满十年皆适用20%,至于个人持有十年以上皆适用15%。

官员指出,非自愿售屋实务上多为急售,像是强制执行、共同房屋被变卖等,可能会有赔本卖屋情形。若有房地合一交易亏损可适用亏损扣除制度,个人房地合一交易损失可在1+3年内减免房地合一税负;至于法人房地合一交易损失则比照营所税亏损扣除规定,其亏损额度可在1+10年内减免房地合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