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首部民法典 逾1甲子5度编纂

2019年12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北京闭幕,决定将民法草案提请审议。(中新社

大陆民法典编纂历程

大陆13届全国人大会议在24日进行《民法典》草案的审议,并预计在28日下午3时闭幕会时进行表决。这部即将表决的草案如果通过,将是大陆颁布的首部民法典。不过几乎含括所有民生活动的《民法典》,为何大陆建政至今都没有颁布?事实上,大陆曾5度尝试编纂民法典,却因各种因素无法顺利实现。

民法典是民事领域母法,也是民事权利的保障书,涵盖民生的方方面面,不论是要结婚、继承、替人担保还是签署合约都能在民法找到相应依据。因此早在上世纪50年代,大陆就开始编纂民法。

民法通则 1986年通过

首次发起编纂是在1954年,大陆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力量起草民法典;第2次则是在1964年,编出了民法典草案,但由于当时的政治环境恶化,因此没有成功通过。

第3次民法典编纂是在改革开放后,在1979年底,大陆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始组织民法典起草工作,接着在1982年完成民法草案第四稿,但仍未正式通过。不过后来也以该草案为基础,制定了一部《民法通则》,并在1986年第6届全国人代大会4次会议上通过,并在日后沿用。

2017年 加快编纂进度

第4次民法编纂在2002年由第9届人大31次会议审议,但同样以未通过收场。不过2012年中共召开十八大,提出全面依法治国,对宪法、民法都着手进行完善的目标,接着在2014年中共第18届四中全会列定民法编纂日程

在2016年,民法总则草案提请大陆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接着在隔年3月通过,为民法典出台奠定基础、加快编纂进度。

各分编草案在2018年提请13届全国人大5次会议审议,包括物权编、合同编以及人格权编等6编,共1034条;经过一年的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终于出现。

这次正在召开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其中一项重点就是审议这部民法典草案。民法典第5次的编纂能否成功还要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