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炒房】政院修房地合一税新制 短期买卖课重税 这些人不用怕

政院房地合一新制,短期买卖将课重税。(本报系资料照片

行政院今(11日)通过房地合一税2.0《所得税法修正草案,持有房地短期出售将课重税,税率最高为45%,不过,有几种特殊情况将不受修法影响,例如因调职不得不卖房等,仍维持20%的税率。

行政院通过的修正条文草案内容,将现行持有房地1年以内出售课征45%的规定,修正为持有2年以内出售都课征45%的税率;2至5年内出售者,税率为35%;超过5年、未逾10年出售者,税率为20%;超过10年出售者税率维持15%。

由于此次修法将短期持有的定义从2年拉长为5年,原本持有超过1年、未逾2年是课征35%的税率,现在提高至45%,而原本持有3至5年适用20%的税率,修法后也将提高为35%,对于部分民众并不是刻意要持有短时间就卖出,财政部也订有例外条款

财政部指出,有3种情形将不受修法影响,包括一、个人非自愿因素(如调职)的房地交易,二、个人以自有土地建商合建分回的房地交易,三、建商兴建房屋完成后第一次移转之交易,均维持20%的税率。

另外,自住房地持有并设籍超过6年之交易,也维持税率10%及免税额度400万元。

行政院修房地合一税新制,短期买卖将课重税,不过有几种例外情形将不受影响。(财政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