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住换屋 享四种租税优惠

住屋四大租税优惠一览

不少建商在春节推出新建案,冲刺买气,自住族可趁势规画换屋财政部指出,民众个人若为自住屋,在持有税可享有优惠房屋税率1.2%、地价税率千分之2。若打算换屋时,也可适用土增税率10%、房地合一税优惠。

我国房屋税率为1.2%~3.6%,多数县市的自住屋主皆适用1.2%,部分县市则提供加码优惠,像台北市提供全国持有一户屋主可享有课税现值折减优惠。

但财政部官员指出,适用房屋税自住优惠需符合各县市规定要件。以台北市而言,房屋仅供个人家户(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居住使用、未做出租,全国合计三户内可适用自住税率1.2%,若在全国仅一户且符合北市都市计划规定,可享有课税现值折减优惠,房屋税率仅0.6%。

而地价税率一般用地为千分之10~千分之55,惟工业用地加油站停车场、公有土地适用千分之10,公共设施保留地为千分之6,自用住宅用地为千分之2。

若要适用地价税自住优惠税率,除个人家户使用且未做出租以外,也要在地价税开征40日前(即9月22日前)提出申请,检附户籍建物基地证明,经核准后,每年可自动适用地价税自住税率。

土增税率则为转卖房地或土地时,针对前次移转与转卖的土地公告现值涨价数额课税,一般用地为20%~40%,首次转卖自用住宅用地可适用一生一次优惠,在都市土地90.75坪、非都市土地211.75坪范围内适用优惠税率10%。

若已经用过土增税一生一次优惠,下一次换屋时符合自住满六年且五年内未做出租营业,可享有土增税一生一屋优惠税率10%,适用范围为都市土地45.37坪、非都市土地105.87坪以内。

此外,转卖自住房地若适用房地合一税,可适用自住减免或重购退税。自住减免为课税所得在400万元以下免税、超过400万元适用10%房地合一税率。若为重购退税,小屋大屋可核退全额房地合一税,大屋换小屋按比例退税,惟重购后五年内不得做其他用途或移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