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住房屋税1.2%优惠 营业用要排除

财政部29日预告囤房税2.0子法规,公布房屋自住及公益出租人适用税率1.2%的3要件,新增房屋使用权(地上权)房屋也要纳入3户计算、房屋不能供营业使用以及该屋必须设有户籍,范围更加紧缩。(本报资料照片)

配合囤房税2.0修法,财政部29日预告囤房税2.0子法规,公布房屋自住及公益出租人适用税率1.2%的3要件,新增房屋使用权(地上权)房屋也要纳入3户计算、房屋也不能供营业使用以及该屋必须设有户籍,范围更加紧缩。

囤房税2.0财政部已经公告了3大子法规,包含给地方政府订立差别税率基准、免纳囤房税房屋类型以及低价免税屋自然人限制3户的认定方式。昨预告第3个子法规,也就是适用自用住宅1.2%税率的要件。

财政部修正《房屋税条例》,囤房税2.0将在今年7月上路、2025年5月开始课征。其中自住可享1.2%自用住宅税率,但仅限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总归户后3户内适用。若归户后仅1户,还可适用更优1%税率。

不过,当初没说明这3户要件,根据财政部预告,地上权房屋也要计算在3户内,不可排除。再来房屋不能出租外,新增加不能提供营业用,所以如果是透天厝,若1楼有营业使用、楼上自住的话,就必须将营业面积切割,按房屋现值3%课征,剩余才用自住税率计算,最后是房子一定要完成户籍登记。

财政部官员表示,因为新规定要求须设户籍,所以相关的民众最好在房屋税开征40天前设户籍。以明年5月开征来说,最好是3月22日以前完成户籍登记,才能保险适用。

财政部统计,依2023年开征的房屋税资料来看,符合3户内自住房屋有715万户、公益出租人则有十多万户。《住家用房屋供自住及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认定标准》预告期20天,至4月18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