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税新制上路 南投2.3万户未设籍恐丧失自住房优惠税率

房屋税差别税率2.0方案新制,于今年7月1日上路;南投县政府税务局6日指出,目前约2.3万户自住房屋仍未设籍,呼吁纳税义务人快设籍。(本报资料照)

房屋税差别税率2.0方案新制,于今年7月1日上路,南投县政府税务局指出,目前约2.3万户自住房屋仍未设籍,呼吁纳税义务人快设籍,以免丧失享有自住房屋税率权益。

房屋税差别税率2.0方案,自住用优惠税率增订「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办竣户籍登记」规定,南投县政府税务局表示,已于9月30日寄发第2批辅导通知书,2025年3月22日前(适逢假日,展延至同年月24日)完成户籍登记。

南投县政府税务局说明,先前于9月初寄发的第1批辅导通知书,是针对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国仅持有1户自住房屋的民众。第2次寄发的辅导通知书是「全国持有3户以内自住房屋的屋主」,因房屋可能在不同县市,通知书会由房屋税额最高的县市寄发。

税务局举例,甲君在全国有3户自住房屋,1户位于南投县(114年房屋税额为5000元)、2户位于彰化县(114年房屋税额分别为2000元及3000元),则甲君的辅导通知书将由南投县寄送。辅导通知书背后表格有载房屋资料,若已办竣户籍登记,可进一步确认。

税务局提醒,未办竣户籍登记的民众,如房屋的使用情形与户数皆无变动,只要在明年3月24日前完成户籍登记,免再提出申报,将主动续按自住用税率1.2%课征房屋税。

期限前未办竣户籍登记,则从114年度开始(即2025年5月开征的房屋税),表列房屋将改按非自住住家用税率课征房屋税,依财政部基准,南投县非自住房屋税率为2.6%至4.8%,税额将增加至少1.17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