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20万户受惠!北市单一且自住房屋税降为0.6% 明年7月上路

▲北市单一且自住房屋税,2020年降至0.6%。(示意图记者李毓康摄)

记者杨亚璇台北报导

市府为了实现居住正义理念改革房屋税制,不动产评价委员会已于108年11月25日开会决议多项房屋税调整措施,包括全国单一且自住房屋税率降为0.6,将自明年7月1日起实施,影响2021年5月开征的房屋税。

北市税捐处说明,加强保障市民居住权益,就全国单一自住房屋税基折减提高为50%,相当实质税率降为0.6%,预估这次的调降受惠户数约20万户;包租代管社会住宅房屋比照单一自住房屋折减其房屋税基50%,相当实质税率降为0.6%,公益出租于符合都发局规划条件亦得比照,预估调降嘉惠户数约1.7万户。

税捐处指出,因应高龄化社会,打造无障碍友善环境电梯设置需求日益普遍,故除违章建筑外之5层楼以下设有电梯将不再加价课征房屋税,预估调降受惠户数约1.7万户。 另外,针对豪宅部分现行规定房地总价在8,000万元(含车位价)以上,作为高级住宅认定标准之一,考量住屋价格停车位价格不同,不同坪数大小所需合理停车位数有别,修正为房屋总面积(不含停车位)在80坪以下者,2个以下停车位价应计入房地总价;超过80坪在160坪以下者,3个以下停车位价应计入;超过160坪者,4个以下停车位价应计入,其余超过部分之停车位不计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