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房屋税不再折减 21万户年增395元

台北市财政局配合中央囤房税2.0政策,研拟分4年逐步恢复税基,北市约有21.2万户受影响。(张铠乙摄)

前台北市长柯文哲任内把北市持有单一自住房屋税额税基折减50%,使实质税率相当于0.6%,中央指正税基折减不合规定,台北市财政局配合中央囤房税2.0政策,研拟分4年逐步恢复税基,北市约有21.2万户受影响,明年起平均每户每年增加395元税额,市府每年约可增加8500万元税收。

六都除台北把单一自住房屋税率降至0.6%,高雄、台南也降至1%,新北、桃园、台中则适用税率1.2%未折减,此外,新竹市、新竹县也未折减税率。因应囤房税2.0政策,各县市开始着手修正房屋税征收自治条例,下修至1%后,桃园税损约2亿7600万元,竹县减收8、9000万元。

台北市长蒋万安昨指出,理解中央推动囤房税2.0的原因,但必须考量市民受到冲击和实质影响,且许多受影响民众都是自住,必须要确保居住权益,财政局将持续和中央沟通,争取降低自住的影响。

税基乘以税率即是房屋税额,依现行规定,持有3户住家以下纳税人适用为税率1.2%,并无明文规定全国单一自住税率,北市府考量持有全国单一自住1户的纳税人与持有3户纳税能力不同,却适用相同税率,造成实质不公,2020年起便将全国单一自住房屋税税基折减50%,相当于实质税率仅0.6%。

北市财政局长胡晓岚昨指出,房屋税基是用标准价格乘以面积计算,标准价格受房屋结构、所在位置、周边商业繁荣程度影响,不被房屋自住或非自住影响,以致中央在2年前指正北市府折减税基不合规定,加上即将在7月1日起实施的中央囤房税2.0政策,订出全国单一自住房屋税率为1%,已补足过去对单一自住房屋税率的不足。

财政局规画2025年至2028年将实质税率,逐年调至0.7%、0.8%、0.9%、1%,也就是不再折减税基。财政局表示,逐年恢复税基不再折减措施,须经台北市不动产评价委员会4月开会讨论,决议经市府5月中旬公告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