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房屋稅基不再折減 21萬家戶1年多繳近400元

台北市政府预计调整分4年逐年调整税基折减政策,从折减50%到不再折减。图/联合报系资料照

中央修正房屋税条例(囤房税2.0)今年7月1日起上路,将单一自住房屋税1.2%调降为1%,台北市政府预计调整分4年逐年调整税基折减政策,从折减50%到不再折减,预估加税受灾户约21.2万户、每户每年平均增加395元房屋税。

北市财政局长胡晓岚表示,囤房税2.0通过前,纳税人持有3户住家以下都是以1.2%的税率课征房屋税,无明文规定全国单一自住的税率。考量台北市的高价房屋,持有全国单一自住1户2300万元的房屋跟3户2300万元的房屋(财产价值共6900万元)纳税能力并不相同,但却适用相同税率,造成不公平。

胡晓岚说,为加强保障市民基本居住权益,2020年北市府针对单一自住房提高税基折减比率为50%,相当于实质税率0.6%,以补足当时法律规范之不足。

由于中央已修法将全国单一自住税率调降为1%,补足法律规范之不足。胡晓岚说,财政局研议从2025年至2028年间,逐年恢复税基,实质税率分别为0.7%、0.8%、0.9%、1%,最后不再折减,每年每户平均约增加房屋税税额395元、约21.2万户受影响、市库平均每年增加8500万税收。

胡晓岚表示,逐年缓步恢复税基不再折减措施,必须经过北市不动产评价委员会召开会议讨论,决议并经市府公告后始能实施,税基属于地方权责,只要报中央备查即可,最快4月中开会、5月中公告,7月上路。

台北市政府财政局将逐年减少房屋税基折减。图/北市财政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