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包租代管北市首推减税40%优惠 每屋最高减征1万元

台北市率全国之先通过个人租赁住宅减税优惠,凡个人住宅所有权人将住宅委托租赁住宅代管业者、或出租予租赁住宅包租业转租,且契约约定供居住使用1年以上者,给予减征地价税及房屋税各40%的租税优惠,每屋减征税额各以1万元为上限。(本报资料照片)

台北市率全国之先通过个人租赁住宅减税优惠,凡个人住宅所有权人将住宅委托租赁住宅代管业者、或出租予租赁住宅包租业转租,且契约约定供居住使用1年以上者,给予减征地价税及房屋税各40%的租税优惠,每屋减征税额各以1万元为上限。

台北市税捐处指出,依租赁住宅市场发展及管理条例第18条规定,已于11月8日公布「台北市个人租赁住宅委托包租代管减征地价税及房屋税自治条例」,希望协助住宅所有权人处理繁杂的租屋管理事务,保障租赁双方权利义务关系。

税捐处指出,为增加租赁住宅供给,先给予减征地价税及房屋税各40%优惠,每屋最高以1万元为限。若所有权人将住宅委托代管业者或包租业转租,2户的房屋税从2.4%降至1.44%,3户以上则从3.6%降为2.16%,地价税减征后税率为6‰至33‰。

税捐处举例,若所有权人持有台北市房屋出租供住宅使用,原房屋税额为1万元、地价税额为3万元,但委托包租代管后即享有40%优惠,应缴房屋税可减少6000元,地价税因应减征税额以1万元为限,因此从3万元减少至2万元。

税捐处提醒,符合上述减征规定者,可附租赁契约书、委托管理租赁住宅契约书影本等,地价税于每年9月22日以前,房屋税则于减征原因发生日起30天内,向税捐处申请经核准,即可自出租日当年及当月起开始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