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IC产业 陆大手笔租税优惠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宣布,对软体积体电路(IC)产业即日起实施企业所得税减免,将原本25%的法定税率,依制程不同,最多可获得5年免税,以及后5年减半缴税的优惠奖励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体和集体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明确订出财税激励措施减免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针对投资额超过80亿元(人民币,下同)或IC产品线宽小于0.25微米的企业,可以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更优惠的是,只要经营15年以上者,从开始获利年度起,第1年至第5年可以免税,第6年至第10年则减半征收。

另外,针对生产线宽小于0.8微米(含)IC产品的生产企业,则自获利年度起,第1、2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3年至第5年则是减半征收。

新华社报导,符合减免条件的产业,在2017年12月31日前提出都可以适用到期满为止。

如果软体、IC产业当年度来不及提出申请,即使无法享有免税的优惠,但还可以减按10%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此外,符合税收减免条件的软体企业,「即征即退」的增值税款,只要是由企业专项用于产品研发和扩充生产线,并单独进行核算,就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