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并购 可适用租税优惠

企业在面对全球产业税制事业变动或企业间之合纵连横等诸多需求下,常需进行企业投资架构股东股权结构调整或并购重组,以保有企业调整弹性

KPMG安侯建业税务投资部会计师洪铭鸿表示,企业在进行集团内架构重组过程中,可多加评估运用企业并购法之合并、分割或收购方式,争取适用企并法租税优惠

企并法近期已进行修法扩大租税优惠,其中明定被并购新创公司个人股东所取得之股份对价,依所得税规定计算之股利所得,得全数选择延缓至次年度起之第五年课征所得税。洪铭鸿认为,善用企并法进行重组有机会减缓企业或股东于架构调整过程中产生之租税负担。

企业进行并购重组时,常见以现金或股份为对价模式,而参与并购之原公司也可能继续存续、消灭或并入另一事业。此时参与并购公司之股东将因各种对价模式与事业状态差异而有不同之税负效果。税负效果即将影响企业是否进行重组之意愿或选择较有利之重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