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唐经营权之争 创办人遗孀发信回击

无尘室工程大厂汉唐经营权之争愈演愈烈,在5月28日股东会前夕,创办人王燕群遗孀董事李惠文今天发出公开信,砲轰现任董座陈朝水无视公司治理,80亿元巨款购买太阳能设备,不用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决议通过,竟可一人私自决定,炮火相当猛烈。

李惠文公开信内容如下:

汉唐从无到有,创办到现将近四十年,除了当初创办人的辛劳外,还要提及所有干部员工一起的努力和支持。近年来,汉唐受惠于客户新厂建厂商机,同时也要感谢客户多年的信任。能让汉唐永续经营稳健营运,是我的己任目标,相信更是全体股东们的期待。

纷扰至此,以这封信来说明立场与缘由。

当公司的市值越来越具规模时,董事会成员的组成与各功能性委员会的执行一定得落实,符合汉唐章程所要求的健全监督功能及强化管理机能。在大环境多变下经营者得自我审视,除了公司获利外的风险控管,要清楚将经营权所有权分开,以全体股东权益最大化优先考量

今天提出候选人参选,主要是汉唐诉讼延宕多时,当初因公司对会计和法律专业知识不足,误踩规定造成财报不实,董事长陈朝水没有请团队更小心翼翼,没有更加重视资讯揭露或是延揽具有专业法律和会计的董事会成员来监督公司。

从汉唐重讯可知,董事长陈朝水一人决定,自去年9月23日起,开始代子公司汉轩能源购买太阳能设备台币5亿,12月14日再购买台币30.16亿,今年4月27日又大买共台币44.52亿。总计快80亿,相当于去年第四季汉唐股东权益的80%。依照公司取处规范,须由最近期董事会追认,有专业估价者之估价报告会计师意见,应由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决议通过。

将近80亿,是由董事长陈朝水一人同意,没有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决议通过的关系人交易

产业或是同业,三亿元就需要董事会通过时,公司总经理主管和独立董事不会纳闷,为什么一而再而三,就汉唐公司关系人交易,不用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决议通过 ?

很遗憾的是,陈朝水却当成意气之争,然而现今有哪位董事长总经理能够说走就走,把竞选当成个人成败。我想再次强调,所有经营团队干部与员工,股东都很支持。汉唐是具规模的发行公司,受监管与股东监督的,需要能长期让客户信任员工能仰赖,为全体股东权益最大化的董事会成员。请让董事会成员与各功能性委员会的执行一定得落实,汉唐规模更大,无法再有另一个诉讼,影响大家的努力。

李惠文